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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31日,北京公聯順達停車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員更換新收費標準牌。
財新《新世紀》記者 宮靖 羅潔琪 周凱莉
公共資源私相授受,北京路邊停車位大半落入行賄者之手。
這只是浮出水面的冰山一角。
北京停車業的兩大巨頭賈維、祁力,日前因一起賄賂案曝光于公眾視野。
賈維,國有企業北京公聯安達停車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公聯安達)原董事長。公聯安達經營著北京數十萬個停車位,是北京停車業公認的龍頭老大,約佔有整個行業20%-30%的份額。
祁力,民營企業北京京聯順達智慧停車管理有限公司(下稱京聯順達)總經理。目前京聯順達掌控北京近3萬個有合法備案的路邊停車位,佔有60%以上的路邊停車市場。
案情表面上並不複雜:2006年8月至2010年5月間,賈維收受祁力200萬元的賄賂,在原北京公聯順達智慧停車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原公聯順達)股權改造過程中,同意將公聯安達所持有的原公聯順達56%的股權,全部轉讓給祁力的私人公司。由此,原公聯順達這個國有控股的停車管理公司徹底民營化,變成祁力個人的資産。
但該賄賂案的要害,不僅僅是一個簡單的國有資産非法轉讓問題。公聯安達轉讓的56%股權背後,是北京城八區近5萬個路邊停車位(備案與未備案的數量總和)的經營權歸屬。在機動車保有量已近500萬輛的北京,全市公共停車位僅74萬餘個,“停車難”已成為京城一大頑疾。其中,已備案的路邊停車位僅5萬餘個。這5萬多路邊停車位,不僅是有車一族停車的首選,更關乎北京道路的暢通,以及首都市容市貌。
而賈維與祁力非法交易的,正是這5萬多個路邊停車位中的絕大部分,以及一些未經備案的路邊停車位。因此,有業內人士將本案的標的物喻為“皇冠上的明珠”。
路邊停車位市場對於京城上千家普通民營停車公司來説,是夢寐以求又難以涉足。該市場一直被一些有背景的“特殊公司”壟斷把持。此次賄賂案件的曝光,初步撕開了“特殊利益者”的神秘面紗。
截至今年10月20日,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已經兩次公開開庭審理賈維受賄案,不日將正式宣判;另據財新《新世紀》從北京檢方獲悉,祁力被“另案處理”。
隨著一系列案件的司法進程,北京停車業背後的層層黑幕,終將昭然於世人面前。
“雙雄”隕落
賈維被調查之後,祁力向檢方作證稱,為獲取原公聯順達56%國有産權,他向賈維行賄200萬元
北京停車産業中,無人不知公聯安達與京聯順達(業內至今習慣稱後者為公聯順達),業內稱此二企業為“雙達”。“雙達”的實際掌控人,就是賈維與祁力,兩人也被業內稱為京城停車業“雙雄”。如今,“雙雄”落馬,“雙達”飄搖,成為業界熱議話題。
賈維,現年49歲,北京石景山區人,照片顯示其體型偏瘦,人很精神。
2010年11月被有關部門帶走前,他是北京市公聯公路聯絡線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公聯公司)總經理,正局級。公聯安達是公聯公司全資設立的國有停車企業。從2003年起,賈維也負責管理公聯安達。受賄行為開始的2006年8月前,他已身兼公聯安達董事長之職。
賈維1984年畢業于北京建工學院道路與橋梁專業,之後仕途頗暢。在北京市公路局設計研究院工作七年之後,1991年起即先後擔任首都機場高速公路指揮部設計部副部長、八達嶺高速工程指揮部設計部部長。1997年,他進入東四環路指揮部任副總工,1998年起進入新成立的公聯公司,很快位至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
公聯公司是北京市最大的國資路橋建設主體之一。1998年,北京市政府為方便四環路建設以及投融資,全資設立公聯公司。此後,四環線之後,2001年起,公聯公司被賦予北京城市快速路和主幹道建設項目的業主職能。至今,已有數十條重要城市幹道由該公司負責建設。自此該公司業務日漸增大,手下項目動輒百億元規模。
賈維就在公聯公司擴張之時主政。2001年9月起,賈維升任公聯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總經理,成為實際負責人之一。從此時起,他也實際負責公聯公司下屬的國有停車企業公聯安達。
關於賈維的背景,業內人士有各種猜測,多人稱其“大有來頭”。但賈維為人和做事均不高調,平時對公聯安達事宜並不上心。
與賈維的政商經歷相比,祁力略有不如,但其從商經歷也堪稱傳奇。
祁力小賈維5歲,現年44歲,北京西城區人。體型偏胖,有人喊他祁胖子。1988年至1992年,他曾在北京輕工學院攻讀四年,之後從商。業界評價祁力為人亦較為低調,並不張揚。採訪過祁力的一位記者對他的印像是“較為謙遜,很聰明”。
祁力最早從北京路邊停車計費的咪表(咪表一詞源於香港,即電子計時表——編者注)業務中,首次嘗到了停車業的甜頭。之後通過買賣華夏銀行股票斬獲過億元資金。最終依靠賈維,成為北京路邊停車位的壟斷者(詳見“‘馬路權貴’祁力”)。
一位接近祁力的人士稱,至少從1998年起,祁力就與賈維過從甚密。
根據公訴機關指控,2006年8月至2010年5月間,賈維先後兩次向祁力索要人民幣200萬元,用於購買房屋、汽車和個人及家庭消費等。公訴機關認為,賈維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不過,財新《新世紀》記者獲悉,賈維在兩次庭審中並不主動認罪,稱他沒有索賄和受賄,200萬元只是借款。但公訴方認為,祁力的證詞足以證明賈維的索賄、受賄行為。
財新《新世紀》記者獲得的資料顯示,在賈維被調查之後,祁力向檢方作證稱,為獲取原公聯順達56%國有産權,他向賈維行賄200萬元。
未經證實的消息稱,最近一段時間,祁力一直住在醫院,有關部門對他盯得較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