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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聞傳媒公告稱,因800余名股票投資者要求公司賠償上億元,該案件已陸續于2011年6月份至9月份分別開庭審理。截至9月底,上述案件一審全部庭審結束,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目前還沒有作出一審判決。
自2010年11月至2011年8月期間,公司累計收到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863件應訴通知書,共863名投資者分別以公司披露的2006年年度報告、2007年第一季度報告、2007年年度報告涉及虛假陳述造成其投資公司股票損失為由起訴公司,要求公司賠償其在2007年4月19日以後買入公司股票並在2009年3月3日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公司股票而造成的損失,請求賠償金額合計約1億元,涉及金額低於公司2010年度經審計凈資産的10%。公司已請求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的起訴或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
財政部駐海南省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於2008年7月4日至9月26日對公司2007年會計信息質量進行了檢查,並出具了《檢查結論和處理決定》。公司依據該文件對2007年及以前年度有關會計差錯進行了更正,並於2009年3月3日披露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