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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北京市教委發佈2011年冬季校園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強校車的管理,組織外出活動要租用有資質的車輛,並簽訂安全責任書。
通知要求,各單位、各學校要充分利用校園網絡、板報、廣播、宣傳欄、校內電視等切實有效的宣傳教育形式開展好防火、防煤氣中毒、依法燃放煙花爆竹、防滑冰溺水、交通安全等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安全意識,掌握安全常識,培養安全行為,熟悉緊急情況下的自救、自護知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通知特別指出,要結合冬季特點,防範霧霾、降雪天氣以及道路結冰對交通安全的影響。加強校車的管理,特別是接送山區學生校車的管理,避免發生校車事故;加強學校自有車輛的檢查、維護和管理,建立維護保養制度,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對車輛駕駛人員的教育;組織外出活動要租用有資質的車輛,並簽訂安全責任書。
另外,各區縣教委針對冬季極端天氣(含局部極端天氣),要與氣象等相關部門會商,科學判斷,適度響應,以保障師生的交通和上課安全。如需停課或調整上下學時間,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報區縣政府批准後,向本轄區內發佈,並報市教委備案。全市性停課或調整上下學時間,由市教委報市政府批准後發佈,並報教育部備案。各區縣教委要把停課時間及時通知校車、營養餐公司等與學生上課有關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