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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11月18日電(記者趙曉輝 陶俊潔)中國證監會18日正式啟動創業板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債券的工作,允許創業板上市公司向不超過十家的特定對象發行公司債券,並要求認購對象應限于具有風險承擔能力的投資者。
據介紹,創業板公司的債券發行與其他上市公司一樣,遵從《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的規定,但其發行的公司債券不能進行公開轉讓,而是由深圳證券交易所提供轉讓服務。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説,證監會正研究制定創業板上市公司再融資制度,在再融資規則出臺前,啟動創業板公司非公開發行債券工作,主要考慮到創業板上市公司資産規模相對較小,先允許部分符合條件的創業板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債券,適應其持續融資需求,有利於促進創業板上市公司持續規範發展。
而且,創業板公司普遍存在“輕資産”、資産負債率偏低等特點。通過發行公司債券,可以在股東持股比例保持不變的前提下優化資産負債結構,實現公司良性發展。
此外,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18日表示,國務院近期將部署對各類交易場所的清理整頓工作,證監會將積極落實有關工作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