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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政府公佈2011年至2012年度長沙市最低工資標準(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城區最低工資標準由850元/月提高到1020元/月,提高了170元,較上一年度上調20%;長沙縣、瀏陽、寧鄉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由800元提高至930元,漲幅為16%。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新的最低工資標準要求從7月1日起實施,低於這一標準的,企業必須從當日起按新標準補齊。
長沙執行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最高檔
昨日公佈的長沙市最低工資標準為:芙蓉區、天心區、岳麓區、開福區、雨花區、望城區、高新區、經開區為1020元/月;長沙縣、瀏陽、寧鄉為930元/月。
被稱為“鐘點工”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有不同程度上調:芙蓉區、天心區、岳麓區、開福區、雨花區、望城區、高新區、經開區為10元/小時;長沙縣、瀏陽、寧鄉由原來的8元/小時提高為9元/小時。據了解,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全日制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非全日制勞動者。
“長沙執行的是湖南省最低工資標準的最高檔。”市人社局勞動工資處負責人介紹。
最低工資標準包括個人應繳社保費
“最低工資標準是國家強制性規定的,企業不能因為人力成本壓力大就拒絕執行;而且這1020元必須是貨幣工資,用人單位認為包食宿後發放的工資可以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想法是錯誤的。”據介紹,按規定,只要勞動者出滿勤,在試用期的工資也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據了解,長沙最低工資標準,包括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種社會保險費,但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住房補貼和伙食補貼;不包括中班、夜班、高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和勞動條件下的津貼。
市民遇到企業違反最低工資標準的,可撥打12333向長沙市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匿名舉報;對發現違反這一規定的且拒絕整改的,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可以對用人單位處以2000~20000元的罰款。
節日加班費最低可拿140元
漲薪了,節日加班費也跟著漲了!據了解,按國家和我省規定,日工資等於月工資收入 月計薪天數(21.75天)。用人單位凡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應按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每日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而且不得以調休等方式代替。按新的最新工資標準1020元/月計算,勞動者節日加班每天最低工資不應低於140元,相比以前每天至少上漲23元。
今年的最低工資標準從7月1日起開始實施,那麼之前單位發放的工資低於這一標準怎麼辦?對此,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低於這一標準的,企業必須從7月1日起按新標準逐月補齊。
低於最低標準,企業不準入場招聘
“今後對於月薪低於1020元的用人單位,我們將明確禁止其入場招聘。”市人力資源市場有關負責人表示。據了解,今年參加招聘會的企業開出的薪資標準明顯比往年有所提高,去年只有1200元~1800元/月,今年已經達到了1500元~2500元/月,普遍上浮了20%~30%。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雖然此次最低工資標準增幅較大,也不會使企業人力成本過快增長,因為絕大多數企業勞動者的實際工資標準早已遠高於最低工資標準;違反最低工資標準規定的單位大多集中在小型餐飲、服務、製造等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