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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賠遙遙無期
47歲的賀業才皮膚黝黑,這個來自山東煙臺牟平姜格莊鎮南松村的普通漁民,為了主張自己的權利,一大早坐飛機趕到了北京。
“康菲石油這個外國公司咋就説污染就隨便污染中國的海洋?”老賀操著一口濃重的膠東口音。
距離蓬萊19-3油田溢油事故已經過了快5個月,康菲石油和中海油對漁民的賠償還杳無音信。牟平的漁民們坐不住了。在國家海洋局聘請律師起訴康菲的同時,民間的自救渠道也在建立。
今年5月,賀業才買了2000萬粒海灣貝苗,合計可以出1.7萬多籠鮮貝,但6、7月份鮮貝大量死亡,9月只剩了3000多籠。
他還買了300萬粒櫛孔貝,合計能出1500籠,現在只剩了60多籠。而剩餘的鮮貝,生長狀況也不佳。“9月份的時候鮮貝直徑才一厘米半,如果按照往年,應該長到4厘米。”賀業才説。
“買兩種苗花了我16萬。”賀業才説,加上雇傭工人的費用和燃油,直接損失20多萬元。他算了一筆賬:按照往年的收成,差不多總收入在120萬元左右,而今年的收入,只不過10多萬元。
大窯鎮西山北頭村的曲寶證的直接損失更大。他告訴記者,買了5400萬粒苗,平均每粒苗0.008元,苗錢就是43.2萬元。他雇了15個工人,每人每月3000元,這四個月的損失就是18萬元,燃油消耗1.6萬元。而他今年僅僅收穫了768斤鮮貝,每斤買25元,收入不到兩萬元。去掉收入,他的直接損失大約是60萬元。
咽不下這口氣,牟平的這些漁民聯合起來,找到了北京華城律師事務所一直關注渤海溢油事件的律師賈方義和郭乘希。
8月初,賈方義已經向青島海事法院、天津海事法院以及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了針對康菲公司和中海油的環境公益訴訟,要求中海油和康菲石油設立100億元的賠償基金,進行生態賠償和恢復;隨後又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狀告國家海洋局行政不作為。
賈方義和郭乘希在9月和10月兩次到牟平取證,代理了牟平30戶漁民的共同訴訟,起訴康菲公司和中海油。根據賈方義的計算,這30戶漁民的直接經濟損失為2000多萬元。
賈方義稱,將在11月18日向青島海事法院遞交起訴書,訴訟請求有兩個:請求判令兩被告連帶承擔溢油事故環境污染給原告造成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合計約715萬元;請求判令兩被告承擔訴訟費用。
為什麼不找當地的主管部門?賀業才説,當地主管部門讓他收集證據,但最後也沒了下文。
漁民並不需要舉證,賈方義説,在這個事情上是“舉證責任倒置”。
據他介紹,法律規定環境污染案件的“舉證責任倒置”——是指原告只需對被告實施或可能實施了污染環境的行為和原告受損的事實進行舉證;被告須對其所實施的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和免責事由舉證。
11月11日,國家海洋局公佈了蓬萊19-3油田溢油事故聯合調查組事故原因調查結論。調查結果顯示,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在蓬萊19-3油田生産作業過程中違反總體開發方案,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缺失,明顯出現事故徵兆後,沒有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由此導致一起造成重大海洋溢油污染的責任事故。
從2000年至今,賀業才一直靠渤海吃飯,養了11年鮮貝,“只有今年倒楣,産量最低。”南松村有養殖戶7戶,他的規模不大不小。
“我養了這麼多年,還稍微有積蓄,那些貸款養殖鮮貝的更慘。”賀業才説。(記者 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