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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年底,廉租房展開年度復核工作。一些承租家庭擔心收入超標無法繼續承租,記者從市住房保障部門了解到,如果承租家庭收入超標,應取消資格。但符合條件的話,還可以申請公租房等其他類型的保障房。
●記者探訪
廉租戶關切“超標”進展
作為朝陽區首批廉租房實物配租住房,麗景園小區裏不少廉租戶都很關心收入上漲和超過廉租房申請標準問題。
今天上午,記者前往小區探訪,看到麗景園小區9號、10號兩棟樓為廉租房,多為一居室和兩居室兩種戶型,樓內居住的大多是中老年人。
“如果因為超過標準百八十元就把房子收回去,這個政策實在有些不近人情。”一名廉租戶説。
採訪中,不少廉租戶告訴記者,樓裏大多數人靠低保和失業保險過活,即便有勞動收入,也不過1000元左右。每月七八十元的廉租房租金,給他們減輕了很多負擔。而麗景園小區內同樣一套50平方米房屋,租金在2000元左右,實在承受不起。
對於“可以再去申請公租房或者經適房”的説法,租戶們心存擔心:“經適房就別説了,沒錢買。公租房別説有沒有房源,就算等著申請名額,都得等上幾年吧?這期間我住哪兒呢?”
●權威解讀
問題一:不符合收入標準,廉租房是否馬上收回?
回答:會有6個月“緩衝期”。市住房保障部門表示,家庭收入連續一年超出規定標準的,將取消其廉租住房保障資格,在合理期限內收回廉租住房。
今年10月中旬,全市各區將對廉租房申請家庭住房、收入、資産情況進行復核,目前審核仍未結束。如審核結果顯示確實不符合標準,須在結果公佈後6個月內搬離。
問題二:2011年本市最低家庭工資標準由960元上調至1160元,準入標準是否“聯動”調整?
回答:準入標準的制定是結合北京當年的房價水平、居民收入和住房現狀最終計算出來的,每年會向社會公佈一次。從2005年以來,本市先後將廉租住房家庭收入準入標準從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為家庭人均月收入580元、697元,直至960元。隨著準入標準的調整,廉租住房受益家庭大幅增加。
2011年的標準目前還沒有公佈,廉租戶是否“超標”仍未可知。
問題三:廉租戶不再符合標準後,可有其他安置措施?
回答:按照廉租房、公租房並軌運行的原則,被取消資格的廉租房申請家庭,符合公租房條件的,可申請公租房,繼續承租原有住房,按公租房租金標準繳納租金。
對於廉租房、經適房、限價房家庭承租公租房,政府還將給予一定的租金補貼。
這意味著,對於中低收入的家庭,會根據收入的多少,政府給予不同的補貼,收入越少,補貼越多,這些家庭實際支付的租金就越少。
文/記者 王祎 陳斯 吳海浪
實習生 毛佔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