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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建議食安中心改善現行制度及加強執法 資料圖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17日 10: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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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建議食安中心改善現行制度及加強執法 資料圖

  中新網11月17日電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香港特區政府強制性營養資料標籤制度實施逾一年,香港食物安全中心檢查逾萬個食物標簽,近乎全部合格,但特區政府審計署16日公佈的最新報告揭露,食安中心的合格率有“篤數”(造假報數)之嫌!

  審計署自行到小型商店抽查的預先包裝食品,發現高達六成的標簽不合格,懷疑食安中心巡查時,專揀低風險的大型超級市場,中至高風險的小店則“避得就避”,建議食安中心改善現行制度及加強執行工作。食物及衛生局接納審計報告建議。

  營養標簽制度自去年七月實施後,預先包裝食物均須加上俗稱“一加七”的營養資料標籤,標示能量及7種核心營養素,包括蛋白質、碳水化合物、總脂肪等。一年以來,食安中心抽查了1.6萬多個食物標簽,聲稱發現違規率僅佔不足1%,九成九符合規定。

  不過,審計署今年7月自行巡查的結果,卻截然不同。審計署人員巡查九龍城、北角及上水55間街市攤檔、雜貨店等小店,發現46間共有逾350款食品的標簽懷疑違規。審計署將其中70個食物樣本送往檢測,發現42個懷疑不符規定,不合格比率高達六成。

  在這六成不合格樣本中,22個樣本的違規情況特別嚴重,食物內有兩種或以上的營養素,實際含量與標簽聲稱含量距離超出規管容忍上限,例如一個豬肉條樣本被驗出的蛋白質含量,較標示值高出近五倍,一個豆豉鯪魚的蛋白質含量較標示值高出近三倍,食安中心應考慮採取執法行動。

  審計署指出,食安中心衛生督察抽查的樣本大部分來自大型連鎖超市,例如今年三月一次巡查報告顯示,超市及百貨公司所佔比率高達六成,而審計署今次集中抽查的是屬於中至高風險的小型商店。

  審計署亦指出,食安中心選定作化學分析的505個樣本中,七成只會選取一項營養進行測試,而且並非是主要營養素,或不是風險較高的營養素。部分食物標籤字體過小,文字用色與背景對比不鮮明,消費者可能難以閱讀。

  根據規定,預先包裝食物銷量若少於3萬件,食物商可向食安中心申請小量豁免,但審計署發現,部分食物商就小量豁免産品遲報每月銷售量,有個案更在漏報10個月後才被發現,食安中心難以監測銷售量是否已超出豁免水平。食安中心也無檢查申報銷售量是否符合豁免規定,部分食物商亦遲交豁免費用也令一些食品未取得正式豁免便可推出市面。

  審計署認為,食安中心檢測及測試應採取以風險為依據的方法,確保展示的營養標簽清晰。食衛局、食物及環境衛生署都同意有關建議,並表示會為小量豁免制度進行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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