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新華網北京11月15日電(記者李代祥)某省有關群眾文化活動設備採購項目引發的爭議尚未結束,朗科高價專供優盤又被傳得沸沸颺颺。有關方面回應稱採購招標“符合程序”,但“符合程序”遮不住隱藏的諸多問題,也回答不了公眾的質問。
正如新華社日前報道,配置、功能相同或類似的電腦等電子産品,被供貨商貼上“專供政府採購”的標簽後,銷售給政府採購部門的價格就比市場同類産品價格高出數百上千元。如此“專供”,竟在電子産品政府採購領域大行其道,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更令人震驚的是,一旦相關事件曝光在社會公眾面前,有關當事人總是以“程序正常”來回應公眾。政府採購法總則明確提出,採購的目的是“提高政府採購資金的使用效益,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如果僅僅滿足於“符合程序”,卻不以商品高性價比為基礎,這樣的採購恐怕很難體現“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原則。
天價空調、天價硒鼓、天價優盤、天價制服……諸如此類的“天價”採購頻頻出現,使一些地方和部門在當地群眾眼中樹立了出手闊綽、不計成本的“敗家子”印象,極大地損害著政府的形象和威信,對全國其他地方正常規範的政府採購活動,無疑也是抹黑。
一些扛著“符合程序”大旗卻漏洞百齣的採購,無疑是對完善招投標制度、加強招投標監管而敲響的警鐘,也值得有關環節出面認真調查,給公眾一個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