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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壟斷劍指醫藥業 山東兩公司坐地起價遭罰700萬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15日 07:0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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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經實習記者 楊芮 發自北京

  就在公眾把關注反壟斷的目光投向中國電信、中國聯通這兩家“大腕”之際,《反壟斷法》“提前一步”在醫藥行業開出真正的罰單。

  昨日(11月14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國家發改委網站獲悉,發改委近日對山東濰坊順通醫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順通)和濰坊市華新醫藥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華新)開出鉅額罰單,因為這兩家公司“非法控制復方利血平原料藥,哄抬價格、牟取暴利,致相關制藥企業停産”,違反了《反壟斷法》、《價格法》等法律法規。

  據了解,具體的處罰是:沒收兩家企業違法所得並處罰款逾700萬元。這是迄今為止最嚴厲的處罰。

  壟斷原料致藥企停産

  發改委官網資料顯示,復方利血平是列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的抗高血壓藥,全國目前有上千萬高血壓患者長期依賴此藥,年消費量約為80億~90億片。

  根據央視報道,目前我國僅有遼寧省東港市宏達制藥有限公司和丹東醫創藥業有限責任公司兩家公司正常生産復方利血平的主要原料藥鹽酸異丙嗪。

  發改委稱,今年6月9日,山東順通和山東華新分別與這兩家鹽酸異丙嗪生産企業簽訂了《産品代理銷售協議書》,壟斷了鹽酸異丙嗪在國內的銷售。

  協議書內容主要包括:一是山東順通和山東華新分別獨家代理兩家生産企業的鹽酸異丙嗪在國內的銷售;二是未經山東順通和山東華新授權,這兩家生産企業不得向第三方發貨。

  上述山東兩公司在控制了原料藥貨源後,立刻將銷售價格由每公斤不足200元提高了很多倍。

  據央視報道,常州制藥廠、亞寶藥業、中諾藥業、新華制藥是我國生産復方利血平的最大的4家企業,市場份額佔全國75%以上,這4家公司無法從原渠道買到鹽酸異丙嗪。山東兩公司與這4家企業協商,表示可以提供鹽酸異丙嗪,但這4家企業必須先將復方利血平的價格從1.3元/瓶提升到5元~6元/瓶。

  發改委反壟斷局辦案人員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介紹,這4家企業沒有接受山東兩公司的要求,山東兩公司就把原料的銷售價格從178元/公斤,一下提高到2600元/公斤,提價幅度達到14.6倍。

  發改委稱,上述山東兩公司的做法,導致多家復方利血平生産企業無法承受,被迫於2011年7月全面停産,目前僅靠庫存向醫療機構維持供貨,市場已經出現供應緊張的情況。

  發改委:這個案子特別惡劣

  事實上,有媒體透露,上述山東兩公司為關聯企業,其中一家公司實際控制生産經營的負責人為另一家公司的副總經理。

  “它(企業)為了自己的一己之利,又控制原材料生産企業,又控制藥品成品企業,又破壞(國家)基本藥物招投標制度,最終損害的是我們國家低收入的需要吃抗壓藥的這樣一個群體,所以我們覺得這個案子特別惡劣。”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副局長李青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指出。

  據央視報道,根據測算,如果按照山東兩公司的設想,大幅度提高鹽酸異丙嗪的供貨價格後,4家復方利血平生産企業的直接生産成本將增加9000萬元。

  發改委認為,山東兩公司違法行為情節嚴重,性質惡劣,依據《反壟斷法》規定,責令山東兩公司立即停止違法行為,解除與鹽酸異丙嗪生産企業簽訂的銷售協議。此外,發改委對山東順通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合計687.7萬元,對山東華新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合計15.26萬元,共702.96萬元。

  發改委強調,經營者應當嚴格遵守《反壟斷法》、《價格法》等法律法規,不得濫用壟斷地位,實施價格壟斷行為,排除、限制競爭,哄抬價格,牟取暴利,損害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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