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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福建批准11.2萬人次往來台灣地區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14日 13: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福州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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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局長張東黎11日披露,福建省護照受理申請量、公民往來港澳臺地區受理審批量均處在全國前十位。去年我省共批准公民往來台灣地區13.7萬人次,今年前三季度為11.2萬人次,公民往來台灣年均受理審批量位居全國首位。

  張東黎介紹,台灣同胞有八成祖籍是福建,閩臺之間具有獨特的“五緣”關係,福建具有其他省份無可替代的對臺工作優勢。為此,公安部賦予福建許多對臺出入境先行先試政策:先後授權福州、廈門口岸為台灣居民落地辦證;批准福州、廈門、泉州、莆田與金門、馬祖、澎湖海上直航;授權福建為台灣金馬澎地區辦理五年有效《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及一年多次有效來往大陸簽注;批准福建居民赴金門、馬祖、澎湖地區旅遊;批准福建作為首批開放大陸居民赴台灣本島旅遊的省份;授權廈門和福州開展暫住人員赴臺旅遊試點工作;啟動在廈暫住人員一個月以上外省籍人員赴金門旅遊工作;批准廈門作為大陸首批開放試點的三個城市之一,啟動廈門居民赴台灣地區個人旅遊;批准我省為持一次入境有效臺胞證的台灣居民補、換發5年有效臺胞證;授權我省在平潭澳前碼頭設立臨時臺胞口岸簽注點等。

熱詞:

  • 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 福建居民
  • 台灣同胞
  • 我省
  • 居民赴
  • 簽注
  • 赴臺旅遊
  • 暫住人員
  • 首位
  • 先行先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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