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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深圳鹽田區6座人行天橋完成翻修,其中5座半年來不斷出現脹包、破裂等問題。當事方深圳市路橋集團的解釋,“怨天恨地怪市民”:暴曬雨淋導致質量問題、市民投訴被迫提前開放。
露天的人行天橋,不是家裏的書桌,必然要經受住風吹日曬行人踏的考驗,這是建築的功能所決定的。如果天氣都能成為人行天橋出現質量問題的原因,只能説是前期設計粗糙、後期施工草率。
實際上,藉口背後的種種疑團,指向的卻是建設過程的不規範。負責具體施工的單位負責人稱“整個工程造價25萬元,包工包料”,而深圳相關部門卻解釋説25萬元僅僅是人工費,孰是孰非,在未有客觀公正權威信息的情況下尚難判定。但是,工程從深圳路橋到佳景勞務,再到神秘失蹤的最後接棒人昆昂公司,這樣的層層轉包卻是事實。很難想象,轉包方與施工方進行的都是“義務勞動”,在轉包的過程中工程款會沒有縮水。
“層層轉包”幾乎已成工程建築業的潛規則。轉包的利益鏈中,環環受益。“層層轉包、層層扒皮”,經過不斷的縮水,最後實際用於工程建設的費用大為減少,偷工減料、無人負責幾成必選項。去年上海“11.15”大火事故,工程就至少經過三層轉包,導致安全責任不落實,施工作業現場管理混亂。
在很大程度上,深圳小小的天橋,正是建築工程領域問題的縮影。很多工程,尤其是政府投資的公共工程中,層層轉包實際上是把利益合法私有化的一種方式。轉包中的差價必然不會進入成本核算,只會被裝進少數人的腰包。利潤進入“私有化”,損失卻“社會化”。如果出現安全問題,更是直接威脅到公眾的生命安全。
層層轉包的賬,往往從第一層就開始算起了。比如深圳天橋翻修時鋪設的PU膠防滑層,市場價格是150元每平方米左右,而相關部門的預算價格卻是400多元。這每平米250元的價差,正是後來層層轉包時的“利益之源”。比起利潤的私有化,這更是一種公權力的“私有化”。
而一旦權力在少數人那裏成為牟取私利的工具,出現的問題就不僅僅是“轉包”了。從招標到承建,從監理到驗收,工程的鏈條可能串聯起腐敗。工程建築領域涉及大量的資金往來,個別官員權力集中、涉及人員複雜、管理環節眾多,這也意味著極大的權力尋租空間。很多建築問題,不過是利益鏈條的合謀。無論是深圳的天橋,還是更多的“樓垮垮”、“樓歪歪”、“橋倒倒”背後,都絕不僅僅是鋼筋水泥的腐敗。(金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