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日前,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上海醫藥(集團)有限公司原總裁吳建文一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其犯受賄罪、挪用公款罪、貪污罪、隱瞞境外存款罪,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
據檢察機關統計,2000年以來,吳建文共受賄35筆,涉案金額高達1187萬餘元,平均每年受賄120萬元。此外,2000年以來,吳建文還通過挪用公款、隱瞞境外存款等手段,為自己牟取鉅額利益。其總涉案金額高達5100余萬元,為近年來上海醫藥領域查辦的重特大職務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