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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女士青睞買套“婚前房産”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09日 11: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杭州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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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27歲的杭州人周小姐最近打算買房了,説起買房的原因,首先是日趨鬆動的房價讓她覺得是下手購房的機會了;更為關鍵的,是她想在結婚前擁有一套屬於自己的“婚前房産”。

  “其實,一直以來我都沒有購房的打算,住房對我來講並不是很迫切的需求。我父母有兩套房子,男朋友也有一套房子作為我們的婚房。但是新的婚姻法解釋出來後,我身邊的小姐妹都勸我在結婚前買房子,因為那才是真正屬於自己的。”周小姐坦言,由於一直和父母住在一起,每月的開支不大,如今已有30多萬元的積蓄,而且名下沒有任何住房,按照如今的限購令,她還有貸款買房的資格,“原本打算中秋節去登記,但是為了這個購房資格,我已經説服男朋友推遲登記了。”

  無獨有偶,李小姐和王先生也是因新婚姻法解釋而推遲結婚登記的一對情侶,“我們原本想把兩個人的積蓄湊起來買一套婚房,但是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釋出臺後,我們決定充分利用各自的購房資格,在結婚前各買一套房子,雙方父母各自資助自家子女,這樣更清爽!”

  王先生説,他們仔細研究過了,現在房價一步步下降,而通貨膨脹預期卻步步加劇,多擁有一套不動産對雙方的未來都有好處,而兩套房子分別登記在各自名下,屬於各自的婚前財産,雙方父母也不會因此有異議,“但是,最大的問題在於房子的面積,如果兩人共同買一套,肯定會選擇大面積的住房,分開各自買的話,只能選擇小戶型了。”

  最後,王先生和李小姐想了一個變通之法,就是買兩套連在一起的戶型,打通就是一套大戶型。

  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釋出臺後,“婚姻與房子”成了人們熱議的話題。“誰首付,離婚後房子歸誰”、“婚後父母買的房子,另一方無權分割”。獨立意識漸強的未婚女性再也按捺不住,覺得還是婚前自己買房才是實在保障。杭州科威國際不動産品牌發展部副總王慧表示,最近她接到許多未婚女子打來的諮詢電話,“這些女性大都有一定的經濟基礎,而且獨立意識強,她們都表示想擁有一套婚前住房,來諮詢如何選房。”

  頗有意思的是,這些女子在之前並沒有想法購房,反正婚前住在父母家,婚後住在老公家,因為按照習俗,婚房大都由男方來置辦,女方會出一部分裝修的錢,婚後兩人共同還房貸。但是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釋讓許多女性覺得這樣做“很傻”,萬一離婚,婚房分割就變得很麻煩。儘管共同還貸部分以及增值部分,婚姻法規定要由一方補償給另一方,但落實在具體的實施時,會是一件漫長而又糾結的事。

  從杭州各區二手房仲介門店獲悉,新婚姻法解釋正在産生蝴蝶效應,前來諮詢購房的未婚女子多了,大都是來了解政策、法律等信息。至於房源,她們似乎更青睞小戶型低總價的一手新房。

  如今在開盤現場,記者發現,年輕女性的身影明顯多了,不少是和父母一同前來,圍在沙盤前選房。

  “我首先考慮的是總價,最好控制在100萬元以內;至於交付日期倒無所謂,反正不著急住。”一位女性購房者告訴記者,她積蓄不多,但有穩定的收入,買房的目的就是為了擁有一套婚前房産,“並不是我對將來的婚姻沒信心,只是這樣做我會更有安全感,從投資的角度來講,現在也確實是一個購房機會。”(記者顧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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