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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本賣家裝盜版軟體 微軟買回電腦索賠50萬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08日 09: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聞晨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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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費者購買電腦後,商家為顧客安裝好操作系統等軟體是電腦銷售行業普遍的做法。但假如商家為消費者安裝的是盜版軟體,則很有可能面臨高額索賠。

  微軟公司暗中調查發現,從事計算機銷售的上海朋楊科技公司在所賣電腦裏安裝盜版微軟軟體,遂將其告上法庭,索賠50萬元,但商家稱微軟用“放倒鉤”的方式來取證不合法。日前,黃浦區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最終朋楊公司需賠償微軟29萬元。

  微軟多次買入電腦

  去年8月,微軟公司調查人員在公證員的陪同下來到徐家匯百腦匯商城二樓的一家鋪位。調查人員以普通消費者身份向銷售人員購買筆記本電腦,銷售人員帶著調查人員來到百腦匯旁邊一幢大廈的4樓標有“朋楊科技筆記本大賣場”字樣的房間。在那裏,調查人員支付了3550元購買了一台筆記本電腦,電腦裏安裝有Windows7及Office2003軟體。

  去年8月至9月間,調查人員以相同方式先後多次前往“朋楊科技筆記本大賣場”購得安裝有WindowsXP、Windows7、OFFICE2003等軟體的筆記本電腦。

  今年3月,微軟公司向黃浦區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上海朋楊科技公司立即停止對原告著作權的侵害。

  法院判決停止侵僅

  法院審理後認為,涉案計算機軟體著作權受我國法律保護。朋楊公司在其銷售的電腦中安裝了涉案計算機軟體,且無證據證明該軟體係合法取得或得到了原告的授權、許可,其行為侵害了原告對涉案計算機軟體享有的複製權和發行權,應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

  法院認為,朋楊公司雖稱是原告在購買電腦過程中要求其安裝涉案計算機軟體,該取證手段不合法,但並無證據予以證明。且朋楊公司作為電腦經營者,應當知曉未經許可,擅自複製他人享有著作權的軟體係侵權行為,即使消費者要求安裝,亦應予以拒絕。

  據此,法院判決朋楊公司立即停止對微軟公司所享有的複製權、發行權的侵害,並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人民幣2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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