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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水市銀泰房地産公司集資詐騙案宣判,6人涉嫌集資詐騙14億元
據新華社電 7日下午,浙江麗水市中級法院對銀泰房地産集團有限公司季文華等6名被告人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抽逃出資一案作出一審判決,主犯季文華被判處死刑,被告人季林青、季勝軍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季文華、季林青、季勝軍、季永軍等四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的方法,以支付高額利息、發放集資獎勵為誘餌,向社會公眾非法集資556900萬餘元,集資詐騙147270萬餘元,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集資詐騙罪。
此外,被告人周望慧、尹溫和幫助季文華等人非法集資,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季文華作為銀泰房地産集團有限公司的股東,違反公司法的規定,增資完畢後又抽逃其出資,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抽逃出資罪。
被告人季勝軍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又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依法應當從重處罰。被告人季勝軍歸案後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追贓,有悔罪表現,可酌情從輕處罰。被告人季文華犯集資詐騙罪、抽逃出資罪,應當數罪並罰。
法院認定,鋻於季文華、季林青、季勝軍、季永軍集資詐騙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並且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特別重大損失,依法應予以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