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認為北京億客隆連鎖超市有限責任公司、北京美廉美連鎖商業有限公司等五家超市銷售假冒“紅雙喜”運動器材,上海紅雙喜股份有限公司將上述五家超市訴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權、消除影響並賠償損失。記者今日從北京市豐台區法院獲悉,該院已受理此案。
原告上海紅雙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紅雙喜公司)訴稱:紅雙喜公司是全球規模最大、最具盛名的體育用品製造企業,其生産的乒乓球器材、羽毛球器材、舉重器材等産品在全球市場覆蓋率達70%。“紅雙喜”作為商標始用於1959年。“紅雙喜”和“DHS”商標分別於1998年12月21日和1999年2月14日獲准註冊,核定使用商品類別均為第28類,包括乒乓球臺、球拍等。1999年12月29日,“紅雙喜”商標被國家工商總局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2004年起“紅雙喜”系列産品連續被評為“中國名牌産品”。紅雙喜公司現為“紅雙喜”和“DHS”註冊商標的專用權人。
原告認為,多年來,紅雙喜憑藉優良的産品品質和巨大的品牌知名度,在體育專業人員和廣大消費者中均具有廣泛影響。但是,五被告以盈利為目的,大肆銷售假冒“紅雙喜”及“DHS”註冊商標的乒乓球拍或羽毛球拍,給紅雙喜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和商譽損失。為此,原告請求法院判令五被告停止侵權,在當地知名報刊消除影響,並分別賠償原告5萬至15萬元不等的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