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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生嬰兒洗髮水“疑似含毒”源於國標滯後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07日 07:4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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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強生嬰兒洗髮水“疑似含毒”事件,國家藥監局日前表示,正組織開展相關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工作。強生亞太區有關負責人表示,強生嬰兒産品不涉及雙重標準的問題,産品配方根據所在地區的不同而不同,與當地消費者不同的偏好,不同國家的法規要求,以及使用條件等因素相關。(11月6日《新京報》)

  兩年來,強生在禁止添加可致癌的二惡烷,以及能釋放甲醛的季銨鹽-15的國家,修改了有毒物質的配方;在標準寬鬆的國家市場出售的産品,仍使用含有上述物質的原配方——事實勝於雄辯,跨國公司視寬嚴不同的市場投放不同配方的産品,很難開脫“雙重標準”之嫌。

  事實上,我國消費者對可致癌的二惡烷以及甲醛,既擔心又敏感,從心理上強烈拒絕。所以,強生所言産品配方“與當地消費者不同的偏好”相關,根本站不住腳。至於“使用條件”,則更是託詞。

  強生的辯解固然讓人失望,但是,要怪也只能怪我們沒有讓強生服氣的國家標準。現行的《化粧品衛生規範》等標準,允許嬰兒洗髮水含有一定濃度的甲醛,而且對二惡烷含量沒有限制,這是強生給國內市場投放原配方産品的底氣所在。其實,通觀近年來幾起跨國公司對我國市場實行“雙重標準”事件,都能追溯到國家標準或者相關規定的滯後與陳舊上。

  在如此標準規範下的市場中,“疑似含毒”的必然不止強生一家。這種環境下,單單讓強生承認錯誤甚至産品下架,其顯然不會服氣。

  強生在回應“疑似含毒”事件時,全部引用了2009年有關部門對其安全風險評估的數據。換言之,在近三年的時間內,強生並沒有再次受到政府部門的安全風險評估。相關國家標準已然陳舊泛黃,整個市場或許都“疑似含毒”,如此情況下,指望跨國公司恪守商業道德是不現實的。

  要讓強生服氣,提高標準與加強監測評估,一個都不能少。(作者:燕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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