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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菱科技董事長 顧瑜 資料圖
中國網11月4日訊 11月4日早間,一則重磅新聞驚現IPO市場A股首家中止發行的公司、就在首發申請獲得證監會發審委通過的第三天,八菱科技董事長顧瑜因涉嫌職務侵佔罪已經被南寧公安局立案偵查!與此同時,一份影印版的“立案決定書”被公之於眾。
據媒體爆料,此案件為八菱汽配廠眾多因不願意被其侵佔股權的職工股東們集體控告八菱汽配、八菱科技實際控制人、董事長顧瑜因涉嫌利用職權徇私舞弊、剝奪職工股東發起人的權利、強行安排其成為“被代持人員” 、不允許參加股東會議以及謀取非法收入、侵佔八菱汽配件廠廣大股東的財産、竊取南寧八菱汽車配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股權等經濟犯罪。
據此中國網財經記者通過翻閱相關法律法規時發現: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2號)第二十三條(三)規定:“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顧瑜作為八菱科技的董事長和法定代表人,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且發生在八菱科技過會以後,就已經違反《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
另《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十條明確規定“公開發行證券,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並依法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準;未經依法核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公開發行證券。”。此番八菱科技若上市成功,可能將成為中國第一個董事長帶案在身都可以上市的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