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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網北京11月3日消息(記者湯一亮)酒店工程部主管胡某在領出一張16萬餘元的供暖費支票後,便無故失蹤,原來是其股票虧錢後設法非法侵吞單位鉅款並潛逃。近日,西城區檢察院以涉嫌職務侵佔罪將胡某批准逮捕。
35歲男子胡某在北京某大酒店任工程部主管,平日負責繳納供暖費、維修等工作。2009年4月,胡某從公司領出一張16萬餘元的供暖費轉賬支票,兩個多月後,胡某在未向公司請假或請辭的情形下,便從公司“神秘”消失。7月15日,公司接到了一個來電,才弄清了其中的原委。熱力公司來電説,沒有收到酒店近期的供暖費,酒店查賬後發現之前已開出了一張16萬元的供暖費轉賬支票交給胡某,且胡某隨後還附上了相應的發票向酒店平帳,使酒店誤認為供暖費已繳。7月28日,經理懷疑胡某將單位錢款裝入自己的腰包,向警方報案。2011年10月16日,民警在朝陽區某賓館前將胡某抓獲。胡某到案後供述,“我股票賠了錢,想弄些錢,正好當時公司要交供暖費,我就取出支票,將它兌換成現金後據為己有,又全部投到了股市裏,但結果全部都賠光了。”
檢察官説法:本案中,胡某在酒店擔任工程部主管職務,其因工作需要而主管、經手本單位的供暖費,其利用職務便利,將16萬餘元的供暖費支票兌換成現金後佔為己有,並採取虛假發票平帳的方式使錢款難以在單位賬目上反映出來,事後其未作出任何歸還錢款的舉動,該筆錢款數額巨大,胡某的行為涉嫌構成職務侵佔罪,可能面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産”的刑罰處罰。
檢察官提示:公民應增強法制意識,單位的財産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非法佔為己有或挪作它用,如果因一時貪念被衝昏了頭腦,而心存僥倖,終將落入法網,面臨法律的嚴厲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