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財經資訊 >

國家認監委:中國加強有機産品認證標誌管理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03日 11: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中新社北京11月2日電(記者 劉長忠)為進一步規範有機産品標誌使用,確保有機認證産品符合法律法規和認證依據標準要求,便於社會公眾和監管部門辨識有機産品及其標誌,中國國家認監委2日發出通知,將進一步加強國家有機産品認證標誌管理。 

  通知要求,各認證機構應當充分利用現代成熟的防偽、追溯和信息化技術,結合國家認監委統一的編碼規則要求,認證標誌編碼前應當註明“有機碼”字樣,賦予每枚認證標誌唯一編碼,同時鼓勵認證機構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採取更為嚴格防偽、追溯技術手段,確保本機構發放的每枚認證標誌能夠從市場溯源到每張對應的認證證書、産品和生産企業,做到信息可追溯、標識可防偽、數量可控制。對於自動化流水線大批量生産的獲證産品,獲證組織可以在産品標簽或零售包裝上印製認證標誌,但應當採用技術手段,在零售包裝或産品上標注認證標誌編碼。獲證組織在産品標簽印製之前,應將該標簽式樣、印製數量、認證標誌編碼報認證機構審核和備案,確保認證標誌的使用符合《有機産品認證管理辦法》和《有機産品》國家標準的要求。

  為便於消費者和監管部門辨識,國家認監委將建立認證標誌備案信息數據庫,各認證機構應當將所發放的每枚認證標誌編碼和認證標誌使用等信息及時傳輸至該數據庫。國家認監委將提供該數據庫統一的查詢方式,為社會公眾和監管部門服務。

  通知要求,地方質檢機構將加強對認證標誌的監管,對偽造、冒用、超期、超範圍使用認證標誌的,按照《認證認可條例》、《有機産品認證管理辦法》和《認證證書和認證標誌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章規定處理;對未按規定使用或者不規範使用認證標誌的零售有機産品,責令頒證機構及時暫停、撤銷該組織認證證書,認證機構拒不暫停或者撤銷認證證書的,將按《認證認可條例》規定依法處理。

熱詞:

  • 有機産品
  • 國家認監委
  • 有機認證
  • 認證認可條例
  • 有機産品認證管理辦法
  • 監管部門
  • 認證證書和認證標誌管理辦法
  • 編碼規則
  • 傳輸
  • 查詢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