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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武漢11月2日電 (謝軍 劉婷 徐金波)針對長江幹線食用油運輸市場存在的不規範現象,長江海事局2日下發通知,全面加強轄區船舶載運食用油安全監管,要求2010年3日1日後建造的散貨船(油/散兩用船)不得載運食用油。2013年1月1日起,航行于三峽庫區載運食用油的船舶必須滿足雙底雙殼結構要求。
據長江海事局副局長劉亮介紹,食用油屬於海洋污染物Y類或Z類污染物,屬危險貨物範疇。載運食用油船舶應符合中國《內河散裝運輸危險化學品船舶法定檢驗技術規則》(2009)的相關規定。
當前,長江幹線船載食用油量不斷增加,長江海事部門派員對長江幹線2100公里水域的食用油運輸進行大排查,發現食用油運輸市場存在不規範現象:部分食用油船舶進出港未辦理危險貨物申報手續;裝載食用油船舶不符合要求;散貨船、幹貨船船員未經過特殊培訓取得相應培訓證書;裝卸碼頭未取得危險品碼頭作業認可證,裝卸過程中也未採取有效的防污染措施。
為確保轄區食用油運輸安全,長江海事局將督促食用油進出港口的船舶填寫《船舶載運危險貨物/污染危害性貨物申報單》,辦理申報手續;食用油船舶上任職的船員應經過“化安、化操”特殊培訓並取得相應證書;裝卸食用油的碼頭泊位應取得《港口危險品港口作業認可證》,配備相應的防污設備器材並制訂相應的防污應急措施後方能作業。
劉亮表示,長江海事局將進一步加大現場檢查力度,對到港的載運食用油船舶及作業碼頭開展安全與防污染檢查,加強法規宣傳,督促未達到相關法規、規範要求的載運食用油的船舶和作業碼頭進行整改,規範食用油運輸和裝卸作業的安全與防污染管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