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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業火鹼加工牛肚海參等牟利 河北三農民被判刑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01日 16:0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民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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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31日,河北省石家莊市裕華區人民法院對河北省安新縣農民張俊民、陳磊、陳雷等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進行公開宣判,三名被告人因用工業火鹼加工牛肚、海參等被判刑。

  石家莊市裕華區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自去年9月始,被告人張俊民主要利用片鹼(工業火鹼)等有害添加劑,通過發制、漂白、浸泡等流程,生産有毒有害牛肚、魷魚、鴨腸、海參等産品進行銷售,非法獲取暴利。後被告人陳磊、陳雷也來幫忙。今年6月3日,石家莊市裕華區公安、工商、質監、衛生等部門對被告人張俊民、陳磊、陳雷在石家莊的租住處進行聯合檢查時,當場查獲被告人張俊民在水中添加片鹼後浸泡的牛肚900斤、魷魚50斤、鴨腸100斤、海參40斤,並當場查獲用於添加的片鹼10斤及尚未加工的牛肚200斤。

  石家莊市裕華區衛生局關於工業火鹼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的説明顯示,人長期食用工業火鹼浸泡的牛肚、海參、魷魚等,會造成消化道灼傷、粘膜糜爛、出血和休克等嚴重後果。

  裕華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張俊民、陳磊、陳雷在生産、銷售食品過程中,違反有關食品安全管理的規定,添加有毒有害的非食品添加劑,其行為均已構成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張俊民在共同犯罪中起作用較大,係主犯。被告人陳磊、陳雷起作用較小,係從犯,可依法從輕處罰。庭審中三被告人自願認罪,可依法酌情從輕處罰。法院以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被告人張俊民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5000元;以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別判處被告人陳磊、陳雷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3000元。(記者 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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