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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源陷維權糾紛 公共會所歸屬惹爭議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01日 09:3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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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北唯一一家以房地産為主業的上市公司天地源,源於其開發的“天地源楓林綠洲小區”(以下簡稱楓林綠洲)會所的産權歸屬和260萬元的公共收益問題,被業主指責利用公共區域牟取不當收益,由此陷入一場維權糾紛。

  該小區一位李姓業主對 《每日經濟新聞》表示,小區公共會所被天地源公司給租給一家公司,該會所的裝修工作已經開始。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就上述問題向天地源公司董事會秘書劉宇進行求證,被告知其並不清楚上述事件,會在詢問相關部門之後進行回復。隨後,天地源公司人士來電告知,該公司下屬的物業部門會對上述糾紛召開媒體發佈會,進行統一説明。截至發稿前,暫未能得到天地源公司對上述糾紛的進一步説明。

  會所産權惹爭議

  由於會所的産權歸屬問題,成為天地源公司與楓林綠洲業主矛盾的導火索。在業主發現天地源公司將“公共會所”對外租賃後,遂對天地源公司提出了抗議。

  在抗議行為之後不久,天地源下屬的物業公司就在小區內張貼了一封 《致全體業主書》,其認為楓林綠洲會所的産權歸屬於天地源西安公司,公司有權將會所對外租賃,其租賃為合法行為。

  “産權證上寫的很明白,産權人就是天地源西安分公司,性質用途為會所。”天地源物業綜合管理中心負責人接受 《每日經濟新聞》採訪時強調,會所自小區規劃之初就是獨立建築,擁有獨立産權,並非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

  對此,楓林綠洲業委會負責人並不認同,“天地源認為會所歸其所有,就應該向全體業主公示整個小區的原始規劃圖、會所獨立土地證及實測報告,證明會所土地購置及建安成本未攤到業主購房成本中。”

  有關小區業主要求開發商公佈原始規劃圖的做法,陜西泓瑞律師事務所律師夏勇表示,誰投資誰受益是《物權法》的基本原則,因此按照小區的原始規劃設計用途,如果會所用途是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的任何一種,會所産權就屬業主所有。截至發稿時,天地源公司未出具上述小區的原始規劃圖。

  260萬元公共收益存疑

  據業委會負責人介紹,2009年11月,該小區業主委員會成立後,一直要求天地源公司向全體業主公開小區公共部位、公共設施經營收益賬目,該要求一直遭到拒絕。

  經過多次交涉,天地源下屬物業公司發佈説明:截至2011年6月30日,該小區公共收益及車位收益,累計260余萬元。

  對此,業委會認為,小區公共部位的收益屬全體業主所有,未經業主合法授權,天地源公司無權從該收益中支取任何費用。物業把錢到底花哪了,應該向業主明示。業委會要求物業移交這260萬公共收益的要求也未能滿足。

  對於上述問題,天地源物業綜合管理中心的負責人表示,“按照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條列,公共收益物業會獨立建賬,不會隨便亂用。至於260萬的公共收益要移交的話,應由全體業主大會來協商決定,而業委會並沒有召開業主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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