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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租山白紙收據南口派出所設立的第二道保安亭 麓湖山國際高爾夫球場
昨日,羊城晚報報道了梅州市梅縣南口鎮麓湖山違法建起高爾夫球場的情況,引起社會熱議。為進一步弄清該高爾夫球場真實面目,羊城晚報記者在僑鄉村民的配合下,冒著危險繼續對此事跟蹤採訪。
戒備森嚴防範外人進入
昨天記者在南口鎮僑鄉村兩位村民的帶領下,開著摩托車爬山越嶺來到了接待中心保安亭。 隨後,記者又驅車約兩公里,進入到山窩深處包圍中的麓湖山國際高爾夫球場。見到一棟酒店在緊張施工中,斜對面已辟有一個高爾夫練習場和一個涼亭。再往前約200米,就進入佔地面積達1400畝的球場。這時,一名女保安正守著一條紅色的警戒線。她見到陌生人就揚手喊停車。“山是我們的,為什麼不能進呢?”帶路的村民與她理論了一番後,這名女保安終於拉起了警戒線,並同時拿起手機向遠方喊人。
闖關後,摩托車終於駛進了高爾夫球場,順著蜿蜒幾公里長的球道由上而下,又由下而上,彎彎曲曲的山道旁十幾座山頭,看上去都已披綠,山道間還分別辟有18個高爾夫球洞的標誌和方向指引,山頭的高處有一批人正在觀察著我們的動向。
潘姓村民説,已建成的高爾夫球場山頭涉及僑鄉村、葵黃村、南虎村等。記者拿下相機逐一拍下了高爾夫球場的相片。
突然,第14個球洞的山道下方駛來一部山地車,停在山道的中間,車上一名男子身穿白衣係著領帶,一下車就氣勢洶洶對我們説:“你們要幹嘛?不能進。”還要求記者將相機拿出來。二位村民試圖抬起摩托車穿過,但他左攔右攔,又一邊拿起電話要求增派人員。
記者沿途又遭到了保安的多次阻攔。
有關部門皆知球場違法
昨天,僑鄉村民們給記者出示了“麓湖山承包合同”證據:2009年元月,南口鎮政府作為租賃方將山地租給當時的麓湖山開發有限公司50年,總承包金額951867元,但至今村民分文未得。此後又由廣東新金基投資有限公司與梅縣人民政府簽訂了開發協議,成立了麓湖山文化産業園區。
村民提供收據顯示:麓湖山綜合開發有限公司已于2009年2月向僑鄉村委繳納了95萬租金,隨後就在“麓湖山文化産業園區”動工,實質是在進行高爾夫球場的建設。隨後,記者從南口鎮政府證實,投資方租賃山林的協議書籤訂後確已付錢。梅州市國土局一位知情人説:“投資方私下租賃山地50年是嚴重違法行為。”
據了解,針對麓湖山違法開發,其實早在兩年前當地村民就發現問題,多次要求政府查清並制止違法建高爾夫球場,但都沒下文。
麓湖山國際高爾夫球會聲稱球場佔地面積達1600畝,實際上由廣東省林業局核發的批准面積卻只有489.4畝。對此記者又到了梅縣林業局了解情況。
梅縣林業局認為:核發的《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是根據當年投資方聲稱要搞“文化産業園區”的規劃書內容審核的,批准面積確為489.4畝。本來取得林業同意書後應按規定報國土部門審批,待批准後方可開工建設。梅縣林業局管林地的負責人張金谷答道:“我們一直都在監管,也發出過三次通知。”同時也坦言:當初是對方騙取了林業同意書,現在出來的球場當然是違法的。(文/圖 羊城晚報記者 黃蔚山 通訊員 湯少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