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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小客車指標管理辦官網昨天發佈通告:個人京牌小客車被盜搶狀態變更和搖號申請自11月1日起開始受理。而此前,小客車被盜搶,想購新車是不能參加搖號的。
通知稱,京牌小客車被盜搶的個人可持身份證件、公安機關立案單位出具的立案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向市公安交管車輛管理部門提出辦理小客車被盜搶狀態變更申請。車管部門審核後,將被盜搶小客車信息狀態更改為被盜搶,併為申請人開具《被盜搶小客車車輛信息證明》。符合條件的可申請參加小客車配置指標搖號。
申請人本人需到戶口所在地或暫住地的區(縣)對外辦公窗口提交搖號申請,並簽署《被盜搶小客車搖號申請承諾書》。申請時需提供個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複印件,個人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原件、複印件,被盜搶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複印件,市公安交管車輛管理部門出具的《被盜搶小客車車輛信息證明》原件、複印件。通過審核的,可以參加搖號。
個人已取得搖號資格或已取得小客車配置指標但尚未使用前,被盜搶小客車若被找回,應按照《承諾書》承諾,主動放棄搖號資格或已取得的小客車配置指標。個人已使用小客車配置指標購置新車後,被盜搶小客車若被找回,個人應按照《承諾書》承諾,名下只准保留一輛小客車。
對於提供虛假信息、材料或者偽造、塗改公安機關立案證明、被盜搶小客車車輛信息證明,以及被盜搶小客車找回後,不履行《承諾書》承諾的,查實後,取消申請資格或收回已取得的指標,三年內不受理該申請人提出的指標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