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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聽證:汽車三包期限需延長 鑒定要第三方機構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26日 21: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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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北京10月26日電(記者 劉長忠)中國國家質檢總局26日下午舉行《家用汽車産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立法聽證會,15名汽車銷售者、製造者和消費者的代表各抒己見,建議主要集中在:汽車三包期限需延長,出現問題的汽車,要由第三方權威機構鑒定。

  消費者代表張義説,時下汽車鑒定費幾萬到十幾萬,維權成本高出標的物。建議汽車質量鑒定主體應是第三方,不應該是生産商。

  消費者代表高正建議,汽車退換規定時間應當增加行駛公里計量,並與國際接軌。維權舉證方不應是消費者,而應當是製造和銷售商。

  消費者代表李紅旗説,免費更換期時間應當延長,建議增加車輛行駛公里5千或8千公里。

  消費者代表崔凱説,爭議的處理結果,必須由權威機構認定鑒定。三包有效期應當延長,計算日期應當從正式上車牌開始。

  全國工商聯汽車經銷商商會代表韓峰説,退換車輛標準應當由第三方機構制定,保證獨立性、權威性、公正性。

  他稱,銷售商對退換的問題車輛,再出售時涉及到工商、稅務、保險等問題,應當能夠給予有關資質,明確職責歸屬。

  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齊元波建議建立第三方鑒定機構,配套政策儘快出臺,有關規定應當明確。

  中保研汽車技術研究院代表馮彥成説,汽車三包中應當設立消費者無過錯內容,避免消費者舉證難,維權成本高;建立零部件質量追溯體系。

  北京現代汽車有限公司代表龍武軍説,汽車三包促進售前質量提高。他説,此規定“防君子不防小人”,建議設立第三方,以免扯皮。

  豐田汽車(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代表宋迎提出,退換汽車時,如果是剛購買即發生碰撞的,如何退換應當明確。

  東風汽車有限公司代表陳興彬建議增加新能源汽車條款。他建議三包提升合理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應當與司法機構銜接。三包出臺後,條文釋義應當跟上,便於製造商理解執行。

  大眾汽車(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代表趙興輝説,三包不但要考慮必要性,更要考慮科學性和可行性。對合資公司的現實問題是,進口汽車零部件從境外購買運輸週期長,建議延長時間,對於一些特殊部件應當排除在35天之外。

  中國國家質檢總局法規司司長劉兆彬在今天的《家用汽車産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立法聽證會上表示,2010年中國汽車年産量已達1800多萬輛,汽車三包實施條件已初步具備。他説,在立法聽證會後,將認真研究,積極採納,儘快出臺這一規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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