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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公租房分了之後,轉租、合租怎麼管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26日 09:4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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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亦莊鹿海園四里小區轉租、合租公租房的現象充分説明,公租房在解決了怎麼建、怎麼分的問題之後,還存在著怎麼監管的難題。

  公租房轉租現象,還是不可避免地出現了。

  在北京首批“人才公租房”亦莊鹿海園四里小區,轉租、合租公租房的現象相當普遍。這暴露了公租房分配之後的監管難題。

  無論是合租還是轉租公租房,都説明承租人實質上並不需要這樣的公租房,這等於侵佔了公共資源,與政府發展保障性住房的本意背道而馳。按照剛剛發佈的北京公租房管理細則,這些行為都是不允許的,而且有非常明確的處罰條款——五年內不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

  儘管,性質如此明確,懲罰也不可謂不嚴厲,還是有人轉租公租房,説明現在的公租房管理仍然存在一些制度盲區,監管措施還沒有跟上。

  應該看到的是,這個問題並非偶然,而是源於公租房本身制度設計存在一定的缺陷。由於公租房産權主體分散,從而不可避免會出現監管責任主體不明、監管鏈條鬆散的問題。

  現在,公租房的産權主體包括市區政府、産業園區及下屬企業、社會單位、投資機構以及開發商。於是,公租房的分配也有多種不同的方式,其日常管理也以産權單位為主。而轉租等行為雖侵佔了公共資源,但對一些産權單位來説並無利益損害,因此也就缺乏監管動力。

  更何況,有些公租房的承租人還是産權單位的骨幹員工,讓他們分到公租房本身就是一種單位的福利或獎勵。讓這些産權單位動真格去監管,恐怕也很困難。即便這些産權單位發現了轉租等違規行為,或許也多會在企業內部處理,而極少上報到住建部門,予以嚴厲懲處。而一些産業園區出於多方利益考慮,或許也不願在這些“小事”上得罪園區的重點企業,於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自然而然就可能會成為監管常態。不然,鹿海園四里小區的轉租公租房現象也就不會如此普遍地出現。

  防止“轉租公租房”現象的出現,首先需要加強公租房分配環節的監管。目前公租房分配環節的程序設計保證了透明公開,可是仍出現了轉租、合租等違規現象,説明公租房申請者資質審核第一關還是過於寬鬆了。

  另外,要進一步明確監管責任主體,建立更加有效的監管機制。有必要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復查、暗查等制度。這或許並不難。公租房小區就那麼多,只要在網上搜一下小區的名稱,或者到小區附近的房産仲介看看有無出租信息,那麼線索就不難掌握。

  當然,最急迫的問題還是,監管、執法現在需要及時跟上。對已經分配的公租房小區,也是時候啟動復查工作了;對已經曝光的轉租公租房行為,應儘快查處,並追究有關人員、産權單位的責任。

  以前,輿論和政府均關注公租房怎麼建、怎麼分,現在,這些問題均已明了,因而,順理成章地,大家關注的焦點應該是“公租房分了之後怎麼管”的問題。希望,有關方面完善監管制度,加強監管力度,杜絕公共資源的浪費,讓公租房更好地體現社會保障屬性,更有效率地分配到最有需求的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