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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為業主圍攻售樓處買單:市場or調控?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26日 07: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企業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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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青年報》10月24日報道,10月23日,上海嘉定區一處樓盤因大幅下調房價,引發已購房業主不滿。媒體稱上百名業主包圍了售樓處,售樓處內部一片狼藉。部分業主稱由於降價,房子還沒入住已經損失了數十萬,接近總房價的三分之一。部分業主還聲稱房産商的降價行為係“價格欺詐”。

  十一期間,全國各地樓市銷售低迷,開發商為了資金回流,對商品房進行打折促銷,遵從市場規律,也沒有違反法律,為何會引起部分購房者的圍攻?開發商有沒有義務為業主找回差價?誰會為業主圍攻售樓處買單?

  業主圍攻售樓處,主因是“買房行為”造成了他們的資産貶值,正如部分業主所稱,“房子還沒入住已經損失了數十萬”,房價下降打破了他們“中國房價只升不降”的心理預期。

  有專家為,在市場經濟中,消費者買房,開放商降價本來就是市場行為,與其它商品生産銷售一樣,除非在購房之初的合同上就有列明,若遇到房價下跌,開發商需要補償購房者的差價損失,否則開發商沒有為購房者包底的義務和責任。

  買房和賣方都屬於雙方自願交易,從商品經濟的角度看,要各自承擔屬於自己範圍之內的風險。面對房價縮水,購房者去找開發商要説法,討補償,于理,説不過去;于情,表示理解,畢竟近期房價的下跌不僅僅是市場行為,也有政府宏觀調控的影響。

  在國八條、限購令、房産稅等國家一系列的宏觀調控政策下,中國房價調控逐漸走出十字路口,略有成效,逐漸步入下行週期軌道。政策的調整對於以投資為主,沒有發現房市變化趨勢的購房者來説,無疑是當頭一棒,面對房價縮水、投資虧損,部分業主以此為理由,表達不滿也可以理解,但圍攻開發商略顯荒唐。

  在市場經濟和宏觀調控的背景下,房價下降是大勢所趨,上海等多處樓盤降價引發前期購房者不滿只是開始,讓開發商單獨承擔房價下降的“余震”,實在是説不過去。政府部門應該根據法律規定加以制止類似圍攻事件的發生。同時,消費者要有投資的風險意識,而不是以非理性的手段托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