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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稱北京不存在特批購車指標行為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25日 16: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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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上午,市交通委、市工商局、市公安交管局聯合發出通告表示,本市不存在特批搖號指標、買賣指標等行為。同時,一經發現汽車經銷商利用指標“背車”、“以租代售”、“租車牌”等行為,情節嚴重的收回其已取得的指標通知書,觸犯法律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通告表示,北京市小客車指標搖號是在監察局人員、公證人員、申請人代表監督下“公開、公平、公正”地進行,任何人只有通過搖號才能取得指標,不存在特批指標、買賣指標等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等規定,已註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到車輛管理部門辦理相應的登記。

  通告指出,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政策實施以來,在廣大市民和汽車經銷商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各項措施平穩實施,取得預期效果。但也發現有個別汽車經銷商提供虛假信息,誤導、欺詐消費者,擾亂了市場經營秩序。為維護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政策的嚴肅性,保持汽車銷售市場良好的經營秩序,在全市汽車經銷店開展“誠信服務”經營活動。通告號召,在全市汽車經銷店開展“誠信服務”經營活動,主動向消費者宣傳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政策和申請參加小客車指標搖號的有關事項,並按照營業執照核準的範圍服務經營,遵守法律法規、商業道德、誠實守信,維護市場經營秩序,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一經發現汽車經銷商利用指標“背車”、“以租代售”、“租車牌”等行為,將對其採取暫停指標通知書的使用,情節嚴重的收回其已取得的指標通知書,觸犯法律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通告還提示廣大消費者應提高警惕,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如實際購買者與登記車輛所有人不符,在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出現債務糾紛等情況時,合法權益將得不到法律保護。(記者孟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