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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嘉定區一處樓盤因大幅下調房價,引發已購房業主不滿,數百名老業主包圍售樓處討要説法,致售樓處一片狼藉。而對業主的衝擊,開發商避而不見,售樓人員一個個默不作聲坐在一邊。衝擊進入第三天,開發商決定取消降價計劃。(《中國日報》10月24日)
商品價格總是有漲有跌,市場主體隨行就市也屬理所當然。從法律上説,樓市買賣本是契約行為,雙方都應按契約精神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房價可能下降,這是買方本應承受的風險,當然不能要他人負責。購買的商品貶值了便要找賣家補償,如果這種邏輯盛行,交易還怎麼做?
業主因房價下降而衝擊甚至打砸售樓處的事,已不是第一次發生,早在2008年就發生過多起。輿論儘管對業主充滿同情,但並不支持其行為。法律學者和律師都指出,這種行為得不到法律保護;網友大多也支持降價,對阻礙降價的行為表示反對。在這種氛圍下,開發商降價本應理直氣壯,對於衝擊、打砸等行為也應毫不畏懼,大膽維權。但偏偏在這個時候,開發商不但作焦慮無助狀,而且基本上都是很快順勢停止降價行為。
開發商好欺負嗎?當然不是。項目開發時如拆遷遇阻,可以武力打砸,也可以用毒蛇夜襲;他們賣給業主的房子,可以和銷售廣告存天壤之別;他們承諾的配套設施,可以子虛烏有。開發商也不缺維權能力,在與政府博弈時,政府都讓他們三分。對付一些普通百姓,開發商有問題嗎?
但對於業主為房價下降而採取的無理行為,開發商卻相當有忍耐力、有涵養,讓人感到蹊蹺。細思之下,開發商的表現其實在情理之中,因為不降價正是他們所希望的。
房價太高,不但老百姓不能承受其重,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也不能承受其重,中央政府痛下決心,嚴厲調控,要使房價回到合理水平。在多種政策作用下,壓力向開發商步步逼近,但開發商肯定要想盡一切辦法維持高房價態勢。而業主反對降價,無疑是可大做文章的好機會。
開發商做出降價表示,向政府表明順應調控的姿態,一定程度上贏取好感。而業主反對降價,卻讓政府看到了降價的一種負面效應。因為反對來自老百姓,又事關社會穩定,政府不能不重視。房價下降和社會穩定扯上關係,開發商就找到了極好的藉口──不是我們不想降價,是老百姓不讓降,一降價,就會出大問題。
所以,老業主阻止降價,帶給開發商的恰恰是開發商所需要的。也因此,有人懷疑,那些鬧事業主是開發商誘導的,甚至是開發商導演的。據此就不難理解,開發商為什麼對業主鬧事那麼寬容了。
相信,類似行為接下來在其他地方還會發生。不管它們是真相還是假相,相關職能部門都要保持清醒,絕不能動搖房地産調控的決心。再説了,因為降價而鬧事,本身就于法于理無據,支持這種行為,社會契約精神和法律的嚴肅性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