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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將須核查發行人高新企業實質條件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23日 17: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證券時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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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證券時報記者獲悉,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今後將不僅要看批文,監管層還要求律師核查企業是否符合實質條件。前期批文已過期新批文尚未取得的,要求發行人説明,保薦機構、律師調查,到有權部門徵詢意見,已經按優惠稅率預繳,可以很有把握繼續取得優惠的,可按15%稅率報送最近一期報表。

  (《證券時報》快訊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