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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陷“病菌門”的鄭州思念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鄭州思念”)前天晚上9點多在其官方網站挂出聲明稱:7月就知曉含致病菌。鄭州質監局昨天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思念未按規定提交食品召回計劃。這意味著,鄭州思念已經違反了《食品召回管理規定》。
鄭州思念:7月份就知曉病菌産品
“2011年7月是一個令思念同仁難過和反思的日子”,思念的聲明開頭就這樣表述: 在這個月,食品安全部門檢驗出批次號為20110628106A的思念牌三鮮水餃含有致病菌——金黃色葡萄球菌,我們獲悉這一消息後,當即就對該批次産品做出及時下架處理,並且已經接受相關部門的罰款處理。
據記者了解,國家質檢總局于2007年實施的《食品召回管理規定》第二十條規定,自確認食品屬於應當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最多在3天之內要通知有關銷售者停止銷售,通知消費者停止消費。
今年5月,國家質檢總局徵求《食品召回管理規定》修改意見稿明確規定,食品生産企業發現其生産的食品屬於不安全食品的,應當立即停止生産,並在3日內向地方質量監督部門提交食品召回計劃,並採取必要措施,將須召回食品信息通知有關生産經營者和消費者,採取退貨等有效措施,召回已經銷售的食品。
按此規定,思念既然於今年7月份就知曉自身産品的不安全,應在知曉之日起3日內提交食品召回計劃,緣何到北京工商部門近日公佈了這一消息後,該事件方為公眾獲悉?
鄭州質監局:思念未按規定提交食品召回計劃
按照上述法規要求,鄭州質監部門應當於今年7月份也同時知曉此次召回事件,然而記者昨天採訪鄭州質監局得到的回復卻是否定。
該局辦公室李女士昨天記錄了本報記者的採訪提綱,隨後核實。不一會兒其就給記者電話回復稱:鄭州思念一直未向質監局彙報召回一事,不過該事件近日被曝光後,食品處肖處長等人已去該公司調查此事。
記者昨天在思念官方網站上查詢,除了前天晚上發佈的聲明外,並未有其他關於召回産品的信息公佈。
按照鄭州質監部門給本報記者的回復,很顯然,鄭州思念已經違反了國家《食品召回管理規定》,並未在7月份知曉日後3日內向鄭州質監局提交食品召回計劃。
再探思念:專項服務諮詢形同虛設
值得注意的是,鄭州思念所發的聲明最後這樣表示:我們希望借助媒體向廣大愛護關心思念水餃的朋友們表示誠摯的歉意……思念公司專項服務諮詢部門:鄭州思念食品有限公司公關部 劉經理 0371-63398698。
記者昨天下午終於撥通了一直處於佔線狀態的上述電話,接電話的自稱姓朱的一位女性工作人員稱,劉經理不在電話邊,她本人對記者的疑問也不清楚。
記者隨後將聯絡方式和問題告知朱小姐,希望轉達劉經理。朱小姐同意在下午5:30下班前給記者回復。然而直到昨晚10點截稿,記者未接到任何回復。
性質惡劣 勝過沃爾瑪
-律師説法
“去年金浩茶油也曾因隱瞞召回信息遭公眾質疑,如今思念隱瞞召回信息比近日被曝光的重慶沃爾瑪銷售假冒綠色豬肉性質更為惡劣”,上海匯業律師事務所律師吳冬昨天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沃爾瑪銷售的假冒綠色豬肉並沒有質量問題,而思念的問題水餃含有的病菌可引發肺炎、敗血症等疾病,思念隱瞞問題産品召回信息,就造成了消費者可能致病的風險更高。
“重慶沃爾瑪事件最後的處理結果是:處以296萬元的罰款,同時勒令這13家商場停業整頓15天,警方抓獲涉案人員37人”,吳冬表示,如此看來,鄭州思念在此次隱瞞召回信息事件中承擔的責任也應該由刑法來衡量。
吳冬還表示,對於造成思念問題産品的原因,鄭州思念也應當向公眾做一個合理的解釋,這個解釋一定不能是企業一方説了算,應當有第三方的證據來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