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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10月20日電(記者鄭曉奕)國家電監會20日在京發佈《2011年供電監管報告》,通報批評142家供電企業在供電能力、質量、服務、市場行為和成本等方面的違規行為,要求其限期整改。報告還提出加大農村電網建設、推進供電企業主業和多种經營分開、推進輸配電體制改革等監管建議。
國家電監會新聞發言人譚榮堯介紹,這次供電檢查從全國2951家供電企業中抽查了215家,發現其中186家存在492例各類問題,《報告》點名通報了其中142家問題企業。對其中內蒙古鄂爾多斯電業局、陜西地電武功縣供電分公司、新疆天富熱電股份有限公司、陜西地電南鄭縣供電分公司、甘肅張掖高臺縣電力局、湖南邵陽電業局、甘肅蘭州榆中縣農電管理局、貴州安順普定供電局等8家違反規定並造成較嚴重後果的供電局,電力監管機構依法對相關負責人進行了警告和通報批評等處理。
他介紹,這些供電企業主要存在五方面問題:一是部分地區配電網投入不足,供電能力不足,尤其是農村電網設施陳舊,難以適應新農村建設要求;二是供電質量問題仍較突出,造成部分用戶電壓偏低,有的供電企業甚至存在供電可靠率和電壓合格率統計數據弄虛作假行為;三是在搶修到達現場時間超出規定時限、用戶投訴處理工作不規範等供電服務方面與國家標準仍有差距;四是供電市場開放程度較低,設置市場障礙或服務障礙問題依然存在;五是供電成本核算不規範、不真實,如虛增供電成本超範圍列支,部分費用支出不符合國家規定,工程項目未及時結轉固定資産折舊費用等。
國家電監會認為,要著力解決當前配電網建設滯後、電網佈局和電源布點不合理、煤電矛盾而導致的電力供應不足等問題,應加強電力科學規劃,促進電源電網同步協調發展。針對關聯企業利用主業優勢地位壟斷用戶工程市場的問題,要深化電力體制改革,推進供電企業“主多分開”改革。為了理清輸配電成本,要穩步推進輸配電體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