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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本市首起改裝車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案在東城法院開庭。安誠保險公司以動力系統被改變,增加交通事故風險為由,拒絕支付全額保險金。最終,在法官主持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
張女士説,2008年7月,她在安誠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為自己的POLO車投保了包括第三者強制險在內的全險。此後,這輛車一直由兒子陳某駕駛,陳某對車進行了改裝。2009年5月18日,陳某駕駛車輛追尾,並在第一時間通知了保險公司。
張女士説,保險公司定損後,交由修理廠修理。但她先行墊付了修理費,並向保險公司理賠時,保險公司卻以投保車輛被進行過改裝,增加了發生交通事故的危險為由,只同意賠償全部費用的80%。因此,張女士將保險公司起訴至法院。
保險公司認為,POLO車在點火器、排氣以及大燈方面進行了改裝,導致車輛的制動系統發生了變化,火花塞的變動導致車輛動力增強,因此加大了撞車等事故的幾率,因此拒絕全額理賠。
法官隨後組織雙方進行調解,最終雙方達成協定,保險公司賠90%的修理費。
此案的主審法官表示,若雙方未能調解,他將根據車輛改裝的情況為依據進行判決,車輛的動力系統是否改變、改裝是不是直接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都是法院判案時考慮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