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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小費”有望合法化攜程欲先試水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20日 07: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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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攜程旅遊了解到,攜程旅遊正在計劃啟動一項 “國內旅遊小費”項目,或成為在國內旅遊市場試水“為服務付費”的第一人。

  攜程旅行網副總裁郭東傑、國旅總社總裁童衛、中國旅遊研究院學術委員會主任魏小安等業界知名人士,近期紛紛呼籲小費合法化,以法律法規的方式肯定和鼓勵對服務價值的認同。據透露,目前國家層面的“旅遊法”立法工作由全國人大財經委&&,正在加快推進。而支付國內導遊小費的問題也提上旅遊法立法議事日程。

  給導遊小費,此前在我國旅遊界一直存在爭論。小費合法化,主要面臨制度障礙、旅遊薪酬體系、遊客認同等現實問題。此前頒布的《導遊人員管理條例》等,規定不得向旅遊者索要小費。現實中旅遊薪酬體系的異化,也催生了零負團費、導遊拿回扣、強制購物等困擾中國旅遊業的頑疾,使得旅遊企業和消費者更關注價格而不是服務價值。

  不過,據攜程旅遊今年的一項網上調查,旅遊者對小費的看法比較正面:88%的旅遊者認為,可以實施導遊服務費制度,成為合法正當收入。調查顯示,旅遊者支持導遊服務費,主要是因為“有利於導遊人員做好本職工作,提高服務水平”、“是對服務的認同”;其次還有“與國際接軌”、個人習慣等。

  在今年的旅遊立法調研會上,中國國際旅行社總社有限公司總裁童衛也認為,小費是遊客出於導遊人員提供的優質服務,自願給予導遊的物質獎勵,應當允許並進行法律規範。

  不過,也有觀點不認同支付服務費,認為服務費沒有統一標準,擔心亂收費增加旅遊成本。

  業內人士普遍認為,旅遊服務費在國內是一個新事物,應該在透明、公開、自願的基礎上施行,目前其實施還需要一些條件。除了制度障礙,旅遊服務和價格是否透明規範、旅遊薪酬體系是否健全、遊客是否認同三方面很關鍵。

  據攜程旅遊相關負責人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介紹,攜程旅遊準備在“透明團”(事先將吃、住、行、遊、購、娛等細節全部透明公開)的基礎上,規劃具體的實施方案,讓服務費成為導遊的合法正當收入。

  “支付服務費(小費)是世界服務業的通則,也應該是我國旅遊業的發展方向。”攜程旅行網副總裁、中國社科院旅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郭東傑表示,但郭東傑同時坦言,它的實現,需要全社會達成共識,即:旅遊企業應該回歸服務業的本質,提倡透明、規範旅遊産品和服務,提高導遊的服務技能和服務意識,摒除違規乃至違法 (如零負團旅遊、強制購物)行徑。

  記者了解到,今年4月,全國人大旅遊法立法調研組在武漢調研時,國家旅遊局局長邵琪偉透露,支付國內導遊小費的問題正在提上旅遊法立法議事日程。“境外旅遊都會産生小費,但國內遊卻沒有這一項,我們將著手研究,但反對強要、索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