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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券類理財産品可做定期存款“替身”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19日 09: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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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期存款可找到替代品,定期存款是否也能在銀行理財産品的隊列中找到映射呢?答案是肯定的。

  債券類理財産品,主要投資于國債、金融債、央行票據、高信用等級企業債、短期融資券等,産品期限結構固定,投資風險較低。這類産品的期限一般在半個月至六個月之間,並在産品説明書中披露經測算的預期收益率,該預期收益率一般將高於同期限的定期存款利率。另外,銀行發行的外幣債券類理財産品,也為持有外幣的客戶提供了一定的投資渠道。

  但與定期存款相比,該類産品一般要求持有到期,無法進行提前支取。因此,對於已確定閒置期限、且要求本金安全的資金,可適當通過債券類理財産品進行配置。

  以今年4月23日—4月28日到期的銀行理財産品為例,在總共302款産品中有212款公佈了到期收益率且實現了最高預期收益率,其中多數為債券類産品。其原因是,債券類産品投資對象均為穩健型資産,投資風險較低。

  其中,光大銀行發行的1款銀信合作理財産品陽光理財外幣“T計劃”2010年第十四期産品4,理財資金投資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融資人)發行的債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為信用主體的其他融資項目,到期獲得6.00%的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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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別申明:上述內容摘自中國金融出版社出版的《銀行服務百姓讀本》,經中國銀行業協會授權刊發,未經許可不得用以商業目的的轉載、複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