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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渝:一人投票拷問臨時股東大會制度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18日 17:3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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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市中的離奇故事天天有,但離奇到臨時股東大會只有一個人投票卻是絕無僅有!

  10月12日,迪康藥業發佈《201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稱《關於委託理財事宜的議案》獲得100%通過。離奇的是,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並參與表決的股東及授權代表人僅一人,這一人代表公司股份8739.11萬股,佔迪康藥業總股本的19.907%。從迪康藥業的股東人數和持股比例來看,持有迪康藥業總股本19.907%的只有其大股東四川藍光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大股東“一言堂”使得有變相高利貸之嫌的委託理財議案得以順利通過。公告顯示,迪康藥業本次計劃將不超過1.5億元的資金用於委託理財,而在此之前其已購買了總額為1.2億元的信託産品。在該公司大手筆搞投資理財的同時,其主營業績卻不盡如人意,理財投資收益遠高於主營收入,這樣的行為明擺著違背了股東的意願。

  我國《公司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召開臨時股東大會:(一)董事人數不足本法規定人數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數的三分之二時;(二)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三分之一時;(三)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時;(四)董事會認為必要時;(五)監事會提議召開時;(六)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顯然,迪康藥業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符合第四條,既然是董事會認為必要時召開的大會,那麼為何超過80%的股東對臨時股東大會“不感興趣”,不來投出自己神聖的一票呢?對此,迪康藥業證券部門對媒體回應稱:“參不參加股東大會是股東的權利,我們也不清楚他們為什麼不來。”

  難道僅僅是“不清楚”這麼簡單?迪康藥業一人投票的離奇故事存在諸多疑點,對臨時股東大會制度是一種拷問:

  首先,小股東被投票方式“屏障”。迪康藥業今年9月24日刊登了《關於委託理財事宜的議案》公告,其第五條“會議方式”為:本次會議採取現場投票方式。強制採取現場投票方式而不是現在流行的網絡投票方式,將大多數股東拒之門外。迪康藥業股權分散,持股的多為中小散戶。持股量極少的中小散戶難道也要從全國各地自掏腰包到成都現場投票?即使有錢出差旅費,又有多少人有時間呢?很明顯,大股東在投票方式上設立了屏障,這就不難解釋“他們為什麼不來”了。臨時股東大會也是股東大會,應給全體股東投票的權利,對不能到現場的,難道不應採取網絡投票、手機投票、電子郵件投票等其他投票方式嗎?

  其次,大股東一股獨大搞“一言堂”。從迪康藥業前十大股東的持股數來看,除大股東藍光實業外,其餘9位股東持股數相對較少,都未超過1%,實力相差懸殊。“一股獨大”這種滲透著家長式作風的管理方式主觀性和隨意性極強,即使其他大股東有錢有時間親臨臨時股東大會現場,也是胳膊擰不過大腿,沒有廣大中小散戶的支持,他們即便投反對票也是白搭。

  保護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是資本市場制度建設的重中之重。迪康藥業“一人投票”的事例告訴我們,對一些上市公司而言,臨時股東大會已形同虛設。建議儘快建立中小股東權益立法保護制度,使“一人投票”這樣的離奇故事不再在A股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