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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打假人”王海狀告國內日化企業藍月亮一案終於有了結果,廣州市天河區法院日前一審判決,藍月亮亮白增艷洗衣液質量合格,産品外包裝標識符合規定。然而王海對案件處理結果表示不滿,並質疑法院公正性,業內人士普遍認為行業標準的出臺是解決類似爭端的上上策。
法院認為,藍月亮涉案産品添加的熒光增白劑符合《QB/T 2953-2008 洗滌劑用熒光增白劑》規定,經質檢部門檢測確認安全無害,且熒光增白劑非洗衣液配方的主要成分,無需標注,不構成虛假宣傳。
王海與藍月亮的案件緣起今年6月,廣州市民葉茂良使用“藍月亮”洗衣液後,以涉案産品含有潛在有害物質,並未在外包裝上標明涉嫌欺騙消費者為由,委託職業打假人王海,將廣東吉之島天貿百貨有限公司、廣州藍月亮實業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王海昨日表示對判決結果“有點意外”,並質疑法院和法官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