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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車“三包”規定將舉行聽證 免費退車難落實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17日 15: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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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質檢總局日前在網站發佈的《家用汽車産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徵求意見稿)將於10月下旬舉行立法聽證會,這意味著汽車“三包”出臺已進入倒計時。不過10月16日記者走訪多家汽車4S店發現,“可以免費退車”等多項規定難以落實。 

  根據徵求意見稿,家用汽車産品的三包有效期自銷售商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計算,三包有效期包括整車三包有效期、主要總成和系統質量擔保期、損耗件和其他零部件的質量擔保期。整車三包有效期應不低於2年或者4萬公里,以先達到者為準。主要總成和系統的質量擔保期應不低於3年或者6萬公里,以先達到者為準。其中最給力的規定是,家用汽車産品售出後30日之內,出現因産品質量問題而産生的車身開裂、制動系統失效等嚴重安全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更換、修理。消費者要求退貨的,銷售商應當負責免費退貨。

  “目前沒有一家汽車經銷商願意承擔家用汽車退換貨的責任。”當天,在紅谷灘汽車廣場,一名北京現代4S店的楊姓銷售員告訴記者。通常而言,消費者購家用汽車後遇到質量問題,經銷商和廠商的解決方法,頂多是修理,不可能更換,更談不上免費退車,其理由就是家用汽車一直沒有“三包”規定,“只修不換”因此成了整個汽車銷售行業的潛規則。同時,雖然可以維修,但目前各汽車廠家是自行確定的保修標準,五花八門,沒有統一的標準。記者注意到,有的銷售商稱,在2年或6萬公里以內可保修,有的稱在3年或10萬公里以內可保修,更有的經銷商稱,必須到特約服務商處進行3次保養,才有資格享受日後的保修服務。

  而家用汽車“三包”的政策一旦出臺,將對汽車銷售行業進行整體規範。這本是件好事,但記者在採訪中發現,消費者和經銷商都認為,目前實行家用汽車“三包”政策很難落實。南昌市公務員肖先生去年買了一輛吉利汽車,他説,如果新車質量有問題,得先進行車輛檢測,這需要花費高額的鑒定費用,再經過一系列複雜的申報程序。汽車與普通商品不同,有多達上萬種零部件,供應商龐雜,維權舉證很困難。再加上“三包”規定不是強制性措施,如果經銷商不承諾“三包”,相關部門也沒有懲罰措施。

  “新車一經使用就會貶值,如果退換,那就成了二手車,經銷商和廠家的損失該由誰來承擔?”上海大眾的銷售員稱,如果退換車,還會涉及車輛上牌、保險以及稅務等多項費用,這些費用不屬於整車買賣合同的範圍,不應由廠家和經銷商來負擔,而消費者又願意承擔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