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一段時間以來,美白效果明顯是牙膏類産品招攬消費者的重要賣點,更有産品聲稱具有“一次刷牙後,牙齒迅速更美白”的效果。但一些消費者使用後發現,這些産品的實際功效與廣告宣傳相差甚遠。原來,不少商家用“美化産品代言人”的方式來誇大産品功效,誤導消費者。
在某品牌一款“魔力迅白”牙膏的廣告中,形象靚麗的演員刷牙後,拿出一張由白色過渡到淺黃色的色卡,對著自己的牙齒比較,發現牙齒立刻比刷牙前白了幾個等級。但很多使用該款産品的消費者抱怨稱,根本沒有如此明顯的效果:“刷前什麼顏色,刷後依舊什麼顏色;即使刷上三四個月,牙齒的顏色也沒變化。”
記者買了一支“魔力迅白”牙膏研究,發現産品包裝上標明其具備兩大功效,一是 “迅速提升牙齒的美白程度”,二是 “持續使用後有效美白牙齒”。但這兩個顯眼的功能表述旁都打有星號。仔細查找,記者發現星號代表了額外説明,包裝上用小了幾號的字體標出:“迅速美白”是“暫時性視覺效果,使用效果可能因人而異,受牙齒基色和光線影響”,“持續美白”是“針對外源性色斑有效”,此外“本産品可能會造成織物染色”。
難道“魔力迅白”是給牙齒染色?業內人士向記者解釋,“差不多就是這個道理。”該人士解釋,受安全性和實際使用情況限制,牙膏不可能“長久、明顯地給牙齒染色”,所以這款産品才會標稱 “使用效果受牙齒基色和光線影響”。在實際使用時,“除非牙齒特別黃的人可能會發現一點變化,普通人的效果則看不見。”至於廣告中為什麼演員的牙齒本來就不太黃,使用後還能明顯增白的“奧秘”,則在於“這些廣告都經過後期加工,效果是誇大的。”
記者還了解到,用技術處理産品代言人來體現産品的“美容”功能在整個日化行業都比較普遍。比如,英國廣播標準局今年禁播了多條 “後期美化過度、誤導消費者”的化粧品廣告,包括明星朱莉婭 羅伯茨代言的蘭蔻奇跡薄紗粉底液、名模克裏斯蒂 特林頓代言的美寶蓮抗衰老粉底 “The Eras-er”。事後有涉事企業承認在廣告中採取了“提亮皮膚、美化粧容、減少陰影、柔滑嘴唇、加深眉毛”等後期處理,還有企業承認在拍攝廣告時 “善於用光”。可見,即使是國際大牌明星,使用了那些産品也未必能實現“立竿見影”的美容效果,更何況普通消費者?
然而,這些具有誤導性的宣傳方式在國內尚無有效的監管方式。據悉,我國只對廣告詞表述是否誇大有規定和約束,但對代言形象的後期修飾是否合理適度卻沒相關細則。這就導致部分企業利用“美化代言人”的方式來規避違規行為,誇大産品功能,對此,有關管理方面豈能坐視不管?(本報記者 任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