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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萬德福商標遭到了麥當勞的起訴,韓頤和又註冊了萬代福商標,並已投入使用。本報記者歐陽曉菲攝
本報訊(記者孫思婭)因認為商評委通過的配有紅底黃字的“W”標誌侵犯了自己的商標權,麥當勞將商評委告上法庭。日前,市一中院開庭審理了此案。北京市自強模範韓頤和因持有“W”商標,作為第三人出庭。
2001年,韓頤和的公司申請在餐館等服務項目上註冊了“WONDERFUL萬德福及圖”商標(以下簡稱W商標)。2003年,麥當勞向商標局提交商標異議書,稱W商標與麥當勞的“金色拱門圖形”(以下簡稱M商標)系列商標構成近似商標,極易導致消費者混淆,要求商標局撤銷W商標,但被駁回。
麥當勞向商評委提出復議後,商評委于2010年裁定撤銷了W商標在“餐館、咖啡館、雞尾酒會服務、飯店、酒吧、茶館服務”上的註冊,維持了在其他項目上的註冊。麥當勞仍不滿,起訴要求徹底撤銷W商標。
此案將擇日宣判。
■各方觀點麥當勞“W”惡意臨摹“M”
麥當勞認為,他們做的是大眾快餐,食用麥當勞的人也很可能繼續去買衣服、享受其他服務,因此W商標會減弱M商標的顯著性。“麥當勞是馳名商標,經過這幾年的宣傳,我們在中國早就已經深入人心、家喻戶曉,我們的權利應該得到保護”。
為了證明自己的説法,麥當勞還拿出了一些媒體報道和自行製作的宣傳手冊,稱其在2001年時已經是全國快餐的龍頭企業。此外,麥當勞還指責韓頤和是在惡意註冊,並稱其是特意臨摹M商標,用山寨商標惡意挑戰麥當勞。
商評委“W”不會誤導消費者
商評委否定了麥當勞的説法,稱其提交的證據沒有一份來自於官方,所以無法證明其早在2001年就成為了馳名商標。
此外,商評委還指出,在其他項目上允許“W”商標的註冊,不足以誤導消費者。
韓頤和麥當勞意在壟斷
“你M商標正著是個門,我W商標反過來是個容器,含義是個‘碗‘,跟你麥當勞有什麼關係?”韓頤和在法庭上指責麥當勞的霸道:“英文字母有26個,你用了M,就禁止我使用W,你無非就是企圖利用M商標限制後來者的創新,給他人進入快餐服務業設置障礙,以漸漸壟斷快餐服務業。”韓頤和稱,W是中國人長期使用的漢語拼音,卻被麥當勞武斷地認識是由M旋轉而來。
他認為,任何人均有權利將M使用在商品和服務上,如摩托羅拉公司的“M”商標、美國馬斯公司的“M&M’s”商標、馬可波羅酒店的“M”商標等均被核準註冊為商標,更何況無論在整體還是文字上,W商標都不與M商標構成近似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