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本報北京10月12日電 (記者歐陽潔)中國銀監會今日發佈了《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並向社會各界公開徵求意見。《辦法》規定商業銀行的流動性覆蓋率應當不低於100%,商業銀行的凈穩定資金比例應當不低於100%。商業銀行最遲應于2013年底前達到流動性覆蓋率的監管標準,2016年底前達到凈穩定資金比例的監管標準。
《辦法》引導和督促商業銀行進一步提高流動性風險管理水平,合理匹配資産負債結構,增強商業銀行和整個銀行體系應對流動性壓力衝擊的能力。流動性風險監管指標包括流動性覆蓋率、凈穩定資金比例、存貸比和流動性比例。同時規定,商業銀行的存貸比應當不高於75%,商業銀行的流動性比例應當不低於25%。
《辦法》針對外資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做出了一些特殊規定,要求外資法人銀行境內本外幣資産低於境內本外幣負債、集團內跨境資金凈流出比例超過25%,以及外國銀行分行跨境資金凈流出比例超過50%時,應當在兩個工作日內向銀監會報告。《辦法》擬於2012年1月1日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