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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推出首批人才限價房 為同類房價的7至8折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13日 02: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福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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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我省首批人才限價商品房銷售對象已評定,310名符合條件的人才獲得購房機會,他們將按照周邊同品質商品房價格的70%~80%認購人才限價房。 

  此次,我省共推出340套人才限價商品房房源(簡稱“人才限價房”),包括116套120平方米~135平方米的人才限價房和224套10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限價房。

  按照《福建人才限價商品住房銷售管理暫行辦法》,人才限價房銷售時採用評分的辦法,按累計積分高低確定購房人及其選房順序,分數相同情況下依次以高學歷、高職稱、引進時間長、工齡長、配偶高學歷為優先。銷售對象將按照高分至低分的排名順序挑選房子。

  據省公務員局工作人員介紹,首批人才限價房位於晉安區新店鎮象峰村,人才限價房給開發商的利潤為項目綜合建設成本的3%,銷售價格相當於周邊同品質普通商品住房銷售價格的70%~80%。目前,周邊的樓盤諸如“中庚香山春天”“三盛國際”等售價約為1.2萬元/平方米,照此標準測算,人才限價房的平均售價約為9000元/平方米。

  由於特殊的價格優惠,人才限價房銷售之後,購房人不能空置、出租或轉借,購房人在交房後一年內必須入住,除購房按揭外,限價房也不能進行商業抵押。另外,購房人對人才限價房擁有有限産權,拿到産權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購買限價房不滿5年,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的,可向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或者其所在單位申請回購,回購價格按原購房價格並結合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確需轉讓的,可向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或者其所在單位申請回購,回購價格按原購房價格並結合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確定。購買限價房取得産權滿5年後上市轉讓的,還需要繳納土地收益等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