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財經資訊 >

廣東中山商檢部門提醒企業出口伊朗工業品有新規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12日 10: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新華網廣州10月12日電(記者 魏蒙)廣東省中山檢驗檢疫局11日提醒其轄區內的企業:自12月1日起,我國對出口伊朗的法定檢驗目錄內的工業産品將實施裝運前檢驗。屆時,對於實際出口伊朗的工業品,務必如實申報目的地,莫將中轉站(如中國香港)等申報為最終目的地。

  據該局負責新聞發佈的幹部吳碩介紹,這一新規定,根據的是中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伊朗標準與工業研究院簽署的合作協議,伊朗也是繼埃及、埃塞俄比亞、塞拉利昂三國與中國簽訂裝運前檢驗合作協議後,第4個與中國簽訂此類協議的國家。

  吳碩透露,今年前三季度中山經檢驗出口伊朗的工業品1052批次、計6314萬美元,貨值同比增長11.5%,高於出口的平均增幅5.2%。鋻於該市出口到伊朗的工業品的量較大,該局已從3個方面提醒轄區內的相關企業。這3個方面分別是:

  一、切莫為了方便而逃避裝運前檢驗。中國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的裝運前檢驗證書,是伊朗進口監管部門查驗放行的必要法律文件。HS編碼為國際通用,即使通過瞞報僥倖出口,但在伊朗申報進口時仍有可能被查出無裝運前的證書情況,如出現這種情況,不但貨物無法通關,甚至出口企業會受到處罰。

  二、正確處理好客戶要求和檢驗標準的關係。中國出口伊朗工業産品的檢驗標準,視雙方實際擁有的標準情況,或為伊朗國家標準,或為中國國家標準,或直接採用國際標準。因此,企業在生産産品時,首先要弄清楚所需的檢驗標準,如果客戶要求低於相應的標準或與標準相抵觸,客戶要求必須讓步于標準。對此,企業應與客戶及時溝通並取得客戶的支持和理解。

  三、合理安排輸伊朗工業品的出貨期。辦理裝運前檢驗業務有一定的流程,包括抽封樣、檢測、監裝、出證等環節,均需要一定的時間,企業辦理過程中需與檢驗檢疫機構保持溝通,科學安排,儘量避免出現積壓、違約等現象,造成不必要損失。

   

搜索更多伊朗 工業品 的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