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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童博士”姚增起行賄600萬獲刑3年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12日 08: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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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0日,海淀法院一審判處北京正普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單位行賄罪罪名成立,公司被處罰金1000萬元;公司法定代表人,有著“神童博士”之稱的姚增起博士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

  姚增起和正普科技被查,是因黃光裕案落馬的原北京國稅系統兩名官員供出了其行賄事實。海淀法院審理認定,2005年至2006年間,姚增起在北京市國家稅務局對單位稽查期間,為謀取減輕處罰等不正當利益,向稅務人員行賄,共計611.75萬元。

  逃稅84萬行賄600多萬

  被稱為“神童”的姚增起,15歲便被中國科技大學破格錄取,25歲獲得了中國科學院博士學位。姚增起于1993年創立了正普公司,從事軟體開發和銷售,並在1999年建立2688交易平臺,成為一家國內知名的正版家用軟體發行公司。正普公司推出的“芝麻開門”、“阿拉神燈”等超值正版軟體,在家庭軟體市場有著相當高的知名度。

  據姚增起供述,2004年,正普公司客戶部主管離職自立門戶,和正普公司成為競爭對手。這位自立門戶的人,向公安和稅務機關舉報正普公司存在逃稅行為。這一舉報引來了北京市國稅局稽查局對正普公司進行調查,負責調查的是該局檢查科科長梁叢林及主任科員淩偉。

  為了讓稅務部門減輕處罰,姚增起通過海淀區國稅局財務科副科長梁敏進這位老鄉牽線,與梁叢林、淩偉私下見面。根據姚增起的供述,見面後梁叢林嚇唬姚增起:“你這事説大就大,説小就小。説大了不但罰款還可能判刑,説小了補交點稅款就沒事了。”姚增起拜託兩位幫自己過關,並承諾“不會讓你們白幹”。

  調查結束後,正普公司補交了120萬元稅款(含84萬多元的增值稅和40多萬元的滯納金),並沒有受到更嚴厲的處罰。為此,姚增起計劃花100萬元答謝3位稅官。然而,作為中間人的梁敏進卻獅子大開口稱“怎麼也得四五百萬吧。”最後,姚增起給三人600萬現金,三人平分了這筆鉅款。

  此外,司法機關還查明,2005年8月4日,姚增起還向梁敏進行賄了一輛價值10萬餘元的捷達轎車,該車被登記在梁妻名下。2005年9、10月份,梁叢林到哈爾濱出差時賭博輸了錢,給姚增起打電話索要1萬元賭資。

  稅務官員因黃光裕案落馬

  如果不是黃光裕案,姚增起和正普科技的行賄案很可能就被“湮滅”了。

  2006年5月,國稅總局稽查局接到了有關國美公司涉嫌偷逃稅款的實名舉報信,同年6月,國稅總局稽查局要求六個省市的國稅稽查局對國美公司納稅情況進行全面檢查。負責此案的是原國稅總局稽查局三處處長孫海渟。2006年8月,孫海渟約見了黃光裕,説明稅務機關要對相關地區國美公司的涉稅問題進行檢查。

  為了“擺平此事”,黃光裕通過中間人請孫海渟吃飯,中間人同時還安排了梁叢林、淩偉同赴飯局。在飯局上,黃光裕向孫海渟行賄100萬元,梁叢林、淩偉分別收受賄賂50萬元。

  黃光裕歸案後,揭發了上述行賄行為,孫海渟、梁叢林、淩偉等受賄稅務官員先後落馬。梁叢林、淩偉在受審期間,又供出了夥同梁敏進收取姚增起600萬元賄賂的事實。2009年10月20日,姚增起被門頭溝區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拘捕。

  在10日的庭審時,姚增起稱600萬元行賄款係三名官員索要。姚增起的辯護人也提出,姚增起是被索賄,請求法庭從輕處罰,適用緩刑。法院認可了這一訴求,對姚增起判3緩5,並對正普公司處罰金1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