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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八銀行網點被暫停公積金提取 要求退還資金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11日 10: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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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文件提取公積金成功過銀行關

  本報訊 (記者賴偉行)昨日,廣州住房公積金中心發佈公告,罕見地宣佈暫停八家銀行網點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向本報記者透露,事由是因為偽造文件者是通過上述銀行網點“闖關”成功。

  造假者倣真度高銀行難查

  公積金中心在公告中沒有披露暫停的原因,只是籠統地表示八家銀行網點涉嫌不按照規定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這八家銀行網點包括:工商銀行廣州華南支行營業室、工商銀行廣州第二支行營業室、工商銀行廣州高新技術開發區支行營業室、建設銀行體育中心支行、建設銀行中山六路支行、建設銀行廣州石溪支行、建設銀行先烈東支行、廣州銀行荔灣支行。

  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表示,原本需要到這些網點辦理提取業務的單位和職工,需要到中心網站公佈的其他網點辦理。

  “一方面是造假者的倣真度高,或者因為其所稱購房地的房屋買賣沒有實行網簽,銀行無從查證;另一方面,也是有些銀行的工作人員對業務不熟悉導致的。”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説,公積金中心跟各銀行都有考核約定,由於這些網點達不到約定的要求,所以暫時被暫停辦理業務的資格。

  已要求違規者退還資金

  記者了解到,從去年10月15日廣州首次出臺限購令之後,廣州市國土房管局房産信息系統實現了與公積金中心及銀行系統聯網,偽造本地購房合同以求騙取公積金的行為銷聲匿跡,但卻衍生出偽造異地購房合同的新情況。

  “近期發現的違規行為主要是通過仲介機構私刻公章、偽造購房合同,開具假發票來騙取,而這些不存在的購房行為又都是發生在外地。”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向記者透露,在涉嫌的個案中,主要為一些企業員工,有些人參加工作時間不長,提取的金額因人而異。公積金中心已經要求其退還違規提取的資金,並且發函到涉事人單位要求處理。

  另一方面,有公積金業內人士透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相關規定,對於製造假合同、假公章去幫助客戶違規提取公積金的房地産仲介機構,認定其“偽造國家機關證件印章罪”或“合同詐騙罪”,處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