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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散戶總教頭”之稱的“民間股神”殷保華10日在湖北省通城縣人民法院受審。公訴機關指控其涉嫌非法經營罪,涉案金額1347萬餘元,個人非法獲利691萬餘元。與他一同受審的還有4名被指控為本案從犯的人員,分別為司徒美玉、劉銳、劉述元和董事卓。
2010年10月12日,中國證監會湖北監管局向湖北省公安廳經偵總隊移交了一則線索,即“武漢信和世紀投資諮詢有限公司非法從事證券投資諮詢活動”,該公司法人代表為劉銳。
經初步審查後,湖北省公安廳指定通城縣公安局立案偵查。在偵查過程中,警方認為,劉銳、武漢信和及劉銳之後成立的武漢信和偉業文化傳播公司,只是殷保華非法經營活動中的棋子。殷保華非法經營活動由上海滲透至北京、廣州、深圳、佛山、珠海、武漢、青島等十余個大中城市,具有成員固定、結構嚴謹和分工明確等特徵。
起訴書稱,2008年8月至2011年1月,殷保華、劉銳等人在個人及公司均不具備證券投資諮詢從業資格的情況下,採取舉辦股票投資諮詢講座、報告會、培訓班及開發炒股軟體等形式,夥同上海、武漢、北京、深圳、合肥等地不具備證券投資諮詢從業資格的個人或公司,非法進行有償證券投資諮詢經營活動。殷保華在講課期間,司徒美玉為其負責財務、協助收取培訓費用、發放學員證;劉銳利用信和偉業在武漢為殷保華提供講課場地和招收學員,同時還夥同劉述元等人從事上述非法證券投資諮詢活動;董事卓為其負責會務準備、安裝分析家炒股軟體等事項。(劉向東 向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