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陵縣徽王鎮後張村的張憲武購置了一份財産“治安保險”,可當他家的楊樹被盜伐後,想通過保險理賠挽回一些損失時,卻費了一番週折。
10月1日10時許,記者在張憲武的楊樹林看到,4棵被盜楊樹只剩下高約40厘米的樹樁,樹旁還散落著遺留下的樹枝。
張憲武説,12年前,村裏倡導村民種樹增收,他就拿出了2畝口糧地種了100多棵樹。4棵被盜楊樹直徑都超過了40厘米,總價值超過1500元。
張憲武告訴記者,樹木是9月26日晚上被盜的,第二天一早發現後,他們立馬到徽王鎮派出所報了警。報警時,民警曾詢問是否入了保險,張憲武才想起來2011年在中國人民財險保險公司陵縣支公司投了一份30元的治安保險。
“我打電話過去,保險公司説這樣的情況不賠。”張憲武説,保險公司説只有被火燒、被刀砍、樹皮被扒掉的才給予理賠。
記者在張憲武拿出的一份治安保險簡介上看到,在保險項目中標注內容為果木及成材樹木惡意破壞將獲得相應理賠。
人保財險陵縣支公司理賠科張科長向記者解釋:“這種情況屬於盜竊,嚴格地説不屬於保單的理賠範圍。”惡意破壞包括樹被扒皮、抹藥、火燒等情況,樹雖然受到了損傷,但樹榦還保存。一開始拒絕理賠的原因是將這件事情界定為盜竊,經向德州市人保財險理賠科申請,此事界定為惡意破壞。按照規定,張憲武的總保額為500元,將除去每次事故絕對免賠額100元後,再根據樹木的市價進行核算賠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