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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東方高管內幕交易曝光 被處以5萬元罰款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10日 11: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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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一起上市公司高管的內幕交易遭曝光。在獲悉了浙江東方擬參股金信信託相關材料之後,作為浙江東方投資部經理的楊寶才鋌而走險進行了內幕交易,買入“浙江東方”並且獲利。記者昨天獲悉,證監會已經認定楊寶才知悉內幕信息後,利用內幕信息從事了涉案交易行為,其行為構成《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規定的內幕交易。對楊寶才處以5萬元罰款。

  內幕交易過程披露

  2009年10月23日,國貿集團(浙江東方第一大股東)書記辦公會明確浙江東方擬參股金信信託公司之後,國貿集團投資部經理陳某于當日上午電話通知浙江東方投資部經理楊寶才,要求準備申報作為新股東資格申請的有關材料,電話中告訴楊寶才這些材料要用於浙江東方參股金信信託事項的申報,並口頭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在巨大利益的驅使下,身兼公司要職的楊寶才鋌而走險,利用其妻“陳某某”賬戶在10月23日當天以及10月28日分四筆累計買入30800股,成交金額合計為206318元。隨後又分批賣出獲利。

  具體操作流程顯示,“陳某某”賬戶于2009年10月23日13:11、13:23、13:24分別買入15000股、5000股、4400股“浙江東方”股票;2009年10月28日買入6400股,累計買入30800股,成交金額合計為206318元。2009年11月3日賣出27800股,11月9日賣出3000股,累計賣出30800股,成交金額合計為236840元。上述交易獲利29957.64元。交易委託方式為網上委託,除2009年11月3日賣出的7000股外,其他交易的IP地址、MAC地址均與楊寶才辦公室工作電腦IP地址、MAC地址相同。

  據了解,對於此次內幕交易,楊寶才已經全盤托出,他在接受證監會的調查詢問時稱:“在2009年10月23日中午12點之前國貿集團陳某電話通知我準備材料儘快上交,這些材料我是知道與金信信託有關的,當時應該是國貿集團傳真了一份準備材料的清單給我,要求我按清單準備材料。調查組在我電腦上調取的相關準備材料是我在10月23日起草的,當時陳某通知我的時候我知道這些要準備的材料是關於浙江東方參股金信信託的。”

  證監會認定內幕交易

  證監會方面表示,從法律規定來看,浙江東方擬參股金信信託的事項,屬於“公司的重大投資行為”,構成《證券法》規定的內幕信息。從本案實際情況看,國貿集團在浙江省政府支持下,完成了金信信託的原有債務清償、老股東清退、業務和資産清理、職工安置等工作,並引入了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作為金信信託第二大股東參與戰略投資,因此,浙江東方如能參股重整後的金信信託,無疑對其公司經營與業績有著重大影響;從證券市場交易情況看,該事項于2009年11月4日公告當日,浙江東方漲幅為10%,而當日上證指數上漲0.46%;公告前兩個交易日,浙江東方的漲幅也分別達到了6.47%和9.99%。

  因此,認定浙江東方擬參股金信信託事項涉及的有關信息構成內幕信息。而身為投資部經理的楊寶才知悉內幕信息後,利用內幕信息從事了涉案交易行為,明顯觸犯了內幕交易。據了解,證監會已經對楊寶才處以5萬元罰款的處罰。(記者敖曉波)